1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通知》,就下一步金融IC卡应用工作提出具体时间表。自2015年4月1日起,各发卡银行新发行的金融IC卡应符合PBOC3.0规范;2015年底,110个金融IC卡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城市POS终端非接受理比例同比至少增加20个百分点;自2016年1月1日起,发卡银行、银行卡清算机构等开展的移动金融服务应以基于金融IC卡芯片的有卡交易方式为主。(任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