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下调至1.5%
□本报记者 王辉

 □本报记者 王辉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10月31日公告,中金所对《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细则》进行了修订,并经中国证监会审议批准,即日起予以发布。

 根据新修订的国债期货合约交易规则,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5%,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2%,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3%。梯度持仓限额由“1000手-500手-100手”调整为“1000手-600手-300手”,梯度提高保证金和梯度限仓的执行时点延后,并对大户持仓报告制度进行完善。同日,中金所发布《关于调整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宣布自2014年11月3日结算时起,5年期国债期货所有合约一般月份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5%。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