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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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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7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被裁定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接公司参股子公司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转来的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宜高民破字第2-7号】,该裁定书内容如下:

 申请人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故其提出的破产宣告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天科”)成立于2003年11月,主要经营范围为:煤制合成气、甲醇及下游产品制造、销售,公司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自2O08年以来,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宜宾天科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被迫于2011年8月全面停产。

 2013年6月28日,经宜宾天科董事会讨论审议,通过了解散清算宜宾天科的决议。本公司2013年7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3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决议通过同意解散宜宾天科清算解散事宜(详见本公司临2013-014、临2013-016公告)。2013年11月29日,根据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2013)宜高民破字第2-3号文件,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四川酒都律师事务所为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详见本公司2013年年报)。

 本公司持有宜宾天科22.40%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总投资额为2240万元。天科股份的出资额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后,长期股权投资净额减至为零(2011 年起采用备案登记的方式核算);宜宾天科欠本公司货款及工程款332.83万元(其中泸州分公司货款187.03万元、PSA所工程款145.80万元),也已全额计提完减值。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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