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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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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36 股票简称:宜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8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经2013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关于<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同意大股东豁免要约收购的议案》。

 2014 年9 月 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976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60,674,670股新股。

 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1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总股本202,248,9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60,674,670股。配股价格5元/股。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4年10月28日,R+5日)公司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58,532,956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92,664,780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60,674,670股的96.470167%。公司控股股东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集团”)已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18,104,902股,本次公司配股融资过程中存在其他股东弃配的情况,导致雅戈尔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超过了30%。

 雅戈尔集团在本次配股增持之前,持有公司60,349,674股,持股比例为29.84%,本次配股增持后,持有公司78,454,576股,持股比例为30.08%。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雅戈尔集团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认购发行的新股,雅戈尔集团将免于发出要约。

 因此,由于本次公司配股融资过程中存在其他股东弃配的情况下,导致雅戈尔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超过了30%,公司控股股东雅戈尔集团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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