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2版:信息提示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66 股票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4-45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 2014年10月31日下午14时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4.会议由董事长刘立成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李建国、昝宝石为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3年11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4年10月3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延长六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5月12日。

会议以4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 11 月13日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3年11月 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4年10月3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延长六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5月12日。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11月18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4-46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吉林省通化市江南路100-1号公司三楼小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第一大股东借款期限延长的议案。

2、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第2、3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8日、11月1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4日8:30-16: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6

2.投票简称:金马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金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00
议案1关于向第一大股东借款期限延长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江南路100-1号

联系人:通化金马董事会办公室 贾伟林 刘红光

联系电话:0435-3910232

传 真:0435-3910232

邮 编:134001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中公司的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进行投票表决)

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向第一大股东借款期限延长的议案   
2、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4-47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