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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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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关联人窗口期买卖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4-45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关联人窗口期买卖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赵林中配偶高静于2014年10月23日买入公司200股股票,于10月27日卖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关联人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董事赵林中的配偶高静因不了解董监高关联人股份买卖相关规定,及未知悉公司第三季度公告前董事关联人不得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间,于2014年10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了公司股票200股,成交均价6.6元,成交金额1320元。公司知悉后立即联系告知高静公司将于2014年10月29日公告第三季度报告的情形,以及窗口期不得增持股票的规定,对其提出了批评。为降低违规后果,其于10月27日将该200股公司股票以成交均价6.64元卖出,成交金额1328元。高静的股票买卖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监高关联人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尽管本次股票买卖金额较小,但高静已认识到操作违反相关规则,为降低违规后果,其已及时将股票售出,并将获益金额(8元)上缴给公司,并就本次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公司已收到相关款项。

 高静本次买卖股票买卖金额较小,其没有提前获悉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具体财务数据信息或其他重要未披露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交易时点无影响股价波动的未披露敏感信息,公司第三季度的主要数据也在业绩预告中已披露。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事项对其提出批评,并向其重申了董事关联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进一步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4-46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11 月4 日上午9:30 到11:30,下午13:00 到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11 月3日15: 00 至2014 年11月4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诸暨次坞镇大院里村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 年10月29日(星期三)。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 年10月29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收购台州亚东水泥制造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铜陵上峰收购江苏海狮水泥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时发布在深交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 年11月3 日 上午9:00 至17:00,11 月4日 上午9:00 至11:30。

 2、登记地点:浙江诸暨次坞镇大院里村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应在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11:30前传真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一。

 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11月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0672;投票简称:上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 1.00 元代表第 1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 2.00 元代表第 2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锡晓、瞿辉。

 联系电话:0575-87852237、0562-8758037 。

 传真:0575-87852341、0562-87581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 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议案的表决意见(请选择“赞成”、“反对”、“弃权”中的一项打“√”)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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