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昌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本次为上海中昌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2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858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昌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签约时间:2014年10月28日
担保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14年度本公司对包括上海中昌航道工程有限公司在内的7家下属控股公司融资(包括银行融资、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新增提供担保总额为10亿元(包括银行转贷,包括各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互保)。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海中昌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上述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上海中昌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注册地点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最新信用等级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5号A座007A室 | 刘青 | 10000 | B- |
经营范围 | 航道工程、港口、码头、船厂、海岸、海洋工程及配套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和防水、土石方工程,仓储(除危险品),线路及港口机电设备的安装,水泥、金属建筑构配件前加工与安装,施工机具租赁,金属材料(除稀碳金属)、建筑装潢材料、木材、沙石、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财务数据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
总额 | 流动负债
总额 |
2013年末 | 2014年6月末 | 2013年末 | 2014年6月末 | 2013年末 | 2014年6月末 | 2013年末 | 2014年6月末 |
119900.45 | 119984.26 | 106341.87 | 107666.47 | 3000.00 | 3000.00 | 80850.06 | 87150.60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13年末 | 2014年6月末 | 2013年度 | 2014年1至6月 | 2013年度 | 2014年1至6月 | | |
13558.58 | 12317.79 | 14246.30 | | -1514.97 | -1240.78 | | |
或有事项 |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股东结构 | 本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为保障债权人与上海中昌航道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履行,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保证人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4、保证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7826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7826万元、上述数额占本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1.71%,无逾期担保。
五、报备文件
1、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保证合同
3、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