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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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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腾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辛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晓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2、关于出售存量零碎股相关事项

 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等业务产生了450股的存量零碎股,现集中记入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专用账户。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存量零碎股问题,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于2014年7月与登记公司签署了《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协议》,并委托登记公司办理出售事宜,2014年8月出售净所得5,470.84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2013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3年10月22日上报中国证监会并获得受理,2014年6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会议审议并获得通过,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证监许可[2014]710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28,470,999股,募集资金2,599,999,968.62元,新增股本已完成验资,目前正在办理相关股份上市手续。

 2、股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及调整事项

 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经考核合格的74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二个行权期内(2014年9月26日至2015年9月25日止)自主行权24,196,500份股票期权。同时注销公司9名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332.5万份的股票期权。此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由83名调整为74名,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5,978.35万份调整为5,645.85万份。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了8,554,500份股票期权,新增股本已完成验资。

 3、员工持股计划

 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草案)》;2014年10月8日,公司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工作正在按照计划实施中,公司将根据最新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4-10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预计业绩情况: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2014年10月,公司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了8,554,500份股票期权(已完成验资);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228,470,999股(已完成验资,目前正在办理相关股份上市手续)。上述事项实施后,公司股本由1,044,032,035增至1,281,057,534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上述业绩预告情况表中“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经验资的新股本(加权平均)进行测算。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增长,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可结算项目对应的收入增加所致。

 四、风险提示与其他相关说明

 1、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总股本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

 2、本次业绩预告是在公司财务部门预测的基础上做出的,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有关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4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 光 城 公告编号:201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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