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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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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立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以0元的价格出售给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置业”),截至2014年9月30日,尚有部分资产未剥离,包括:两项股权:(1)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公司50%股权;(2)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公司46%股权;一项土地使用权:仓山区鹭岭路73号(土地证号:榕国用2005第00175300053号,面积7440.70m2)未剥离出去。

 针对未剥离资产情况,公司发函询问进展情况,华通置业回函表示:原华通天香资产中的股权资产: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公司50%股权、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公司46%股权。上述两家企业已停业多年,且未进行工商年检,因此工商变更材料经多方设法仍无法补齐,无法办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企业停业多年,原有债权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承担出资有限责任,因此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不构成损害。目前,华通置业及华鑫通、高扬瑜先生正在根据2011年9月20日向公司作出的承诺,积极推进该两项股权所属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工作。现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2)浦民二(商)初字第32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于2012年5月18日解散,目前正在着手清算相关事宜。同时,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已由厦门市工商局于2012年4月23日吊销营业执照,2013年1月2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对该公司提起的强制清算申请(详见公司2013-005 号公告)。公司于2013年8月9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厦中法民清(预)字第1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下:受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对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申请。2014年5月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相关事宜组织了谈话,并表示将依法律程序继续进行清算。仓山区鹭岭路73号地块已被福州市政府纳入社会保障房用地范围内,现仍在与政府部门沟通协商相关收储具体事宜。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另外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对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4-09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召集,并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4-095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德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4-09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 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变更,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另外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对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2、《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变更的相关情况

 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6项会计政策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4-09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4年1-9月项目情况

 单位: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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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2014年1-9月房屋出租情况

 ■

 注:每平方米平均基本租金按照租赁合同额计算。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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