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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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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学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亚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华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56.9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应收票据持有到期及用应收票据转移支付货款及工程款,减少了应收票据的持有量;

 (2)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长79.7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1.49亿元,对武汉光谷人福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投资1亿元所致;

 (3)工程物资较期初增长78.27%,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4)开发支出较期初增长36.6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5)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37.6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致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560.8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合理利用信用账期,降低融资成本,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所致;

 (7)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4.73%,主要系公司上年度计提的税款在本报告期缴纳所致;

 (8)应付利息较期初增长32.4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9)应付股利较期初增长582.06%,主要系报告期内下属公司对少数股东分配的股利暂未支付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长56.55%,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非公开发行所涉保证金及项目合作单位款项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147.49%,主要系报告期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该科目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8亿元短期融资券所致;

 (13)应付债券较期初增长100.26%,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6亿元中期票据所致;

 (1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较期初减少63.89%,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及基数较小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11.18%,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增加,公司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1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2.41%,主要系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62.39%,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增加,同时公司在对外结算时较好地运用银行承兑汇票减缓了现金流出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0.19%,主要系上年度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9.85亿元致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以及本报告期公司偿还短期融资券8亿元致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经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授权,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2年9月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2亿元,注册额度有效期2年,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2年11月8-9日公司成功发行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2人福MTN1,代码:1282462),发行总额为6亿元,期限3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计息方式为附息式固定利率,收益率为5.54%,起息日为2012年11月12日,兑付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12-13日公司成功发行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4人福MTN001,代码:101459023),发行总额为6亿元,期限2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计息方式为附息式固定利率,收益率为5.95%,起息日为2014年5月14日,兑付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上述中期票据尚在存续期内。

 3.2.2 公司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1日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向包括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13,636,363股(含113,636,363股)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5,000万元。有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中国证监会正在审核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及实际控制人艾路明承诺:

 (1)本公司(或本人)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人福医药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

 (2)本公司(或本人)保证将促使本公司(或本人)和本公司(或本人)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人福医药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本公司(或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人福医药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本公司(或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4)如人福医药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公司(或本人)及/或控股企业将不与人福医药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本公司(或本人)及/或控股企业与人福医药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或本人)将亲自及/或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人福医药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

 ①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②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③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④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人福医药来经营;

 (5)本公司(或本人)将尽量避免与人福医药发生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或本人)保证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同非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价格保持一致,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或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人福医药公司及人福医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3.2 公司第一大股东当代科技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第(1)项承诺期满后,每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所持股份数的比例不超过15%;

 (3)不以低于2005年6月17日前30个交易日算术平均值的185%(6.00元)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

 3.3.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81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8月向包括当代科技在内的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333,586股,每股发行价为29.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24,673,9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341,272.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332,721.08元。公司第一大股东当代科技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3.3.4 鉴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其管理的兴全定增45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其管理的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2号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当代科技及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在2014年非公开发行申报过程中承诺:在上述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和存续期间,不以自己或他人名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资产管理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亦不会对资产管理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所获的收益作出保底承诺或者类似保证收益之安排。

 3.3.5 公司第一大股东当代科技在2014年非公开发行申报过程中承诺:将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投资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和管理的兴全定增45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的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2号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或产品。如有违反,所得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当代科技已充分知悉并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发生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配合减持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3.3.6 公司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在2014年非公开发行申报过程中承诺:本人及本人直系近亲属将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投资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和管理的兴全定增45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的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2号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或产品。如有违反,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本人已充分知悉并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发生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配合减持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3.3.7 公司在2014年非公开发行申报过程中核查确认,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2号资产管理计划、兴全定增45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中不存在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的其他员工,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以下统称“利益相关方”)。公司承诺利益相关方不会参与上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成为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或受益人。

 3.3.8 公司在参加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增资扩股时承诺:自持股日起4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天风证券股权(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本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本公司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因证券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所持股权经证监会批准发生转让的除外)。

 以上承诺事项均在严格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受此影响,公司2013年期末合并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196,640,0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96,640,000.00元;2013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186,100,0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86,100,000.00元。公司已对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年初数相应进行了调整,以上调整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并对涉及有关报表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列报调整。该调整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执行其他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2013年期末合并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196,640,0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96,640,000.00元;2013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186,100,0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86,100,000.00元。公司已对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年初数相应进行了调整,以上调整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4-074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发出日期为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照财政部上述制度,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该调整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4-076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4-075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发出日期为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杜越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以下书面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14-076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和执行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受此影响,公司2013年期末合并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196,640,0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96,640,000.00元;2013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186,100,0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86,100,000.00元。公司已对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年初数相应进行了调整,以上调整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并对涉及有关报表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列报调整。该调整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相关情况: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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