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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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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启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应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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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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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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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其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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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本公司于2006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06证监立通字001号”《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证监会上海稽查局对本公司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该项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尚无调查结论意见。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对于因上述立案调查可能导致的行政处罚及可能由此产生的民事诉讼及相关的民事诉讼赔偿事宜,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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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 年7 月1 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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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影响上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少94,959,752.7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94,959,752.70元。上述变更不影响本期及上年同期损益。

 3.5.2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项目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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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设“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将原列入“资本公积”科目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单列。

 3.5.3其他

 无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4-058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29日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参加本次监事会的监事共有5人,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审议2014年三季度报告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认真对照财务会计信息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4-057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此外,2014年6月,财政部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又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9号、30号、33号、37号、39号、40号、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资产负债表中原计入资本公积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 年7 月1 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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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影响上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少94,959,752.7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94,959,752.70元。

 上述变更不影响本期及上年同期损益。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相关要求严格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现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对照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4-056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相关要求严格实施。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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