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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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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晓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金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玉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1、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2.62%,主要是募集资金投入在建项目所致。

 2、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45.11%,主要是本期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所致。

 3、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337.13%,主要是本期预付的货款尚未结算所致。

 4、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39.68%,主要是往来款结算所致。

 5、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86.28%,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较期初增长所致。

 6、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主要是募投项目转入所致。

 7、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96.28%,主要是预付的工程款、设备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8、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441.84%,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存货金额增加所致。

 9、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50.76%,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0、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初减少80.51%,主要是上年确认土地拆迁补偿收益所致。

 1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上年同期收到老厂区拆迁补偿款所致。

 1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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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及具有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权益性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不能按市场报价、公允价值等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照金融工具进行核算,并按要求进行了追溯调整。此次调整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影响为零,只是将年初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15,060,752.71元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4-028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三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三年。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4-029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安徽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守信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4-030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 2014 年 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及具有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权益性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不能按市场报价、公允价值等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照金融工具进行核算,并按要求进行了追溯调整。此次调整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影响为零,只是将年初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15,060,752.71元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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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4-031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三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本次为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贷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为铜陵市三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500万元提供担保。截止目前,本公司实际为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本公司实际为铜陵市三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控股子公司----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三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拟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三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2014年10月28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峰电容器”)成立于2006年4月6日,注册资本10,8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0,5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铜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95.71%)出资2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公司住所位于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王晓云,经营范围为交流电容器、直流电容器、电力电容器、特种电容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加工服务及科技成果转让。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铜峰电容器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901.21万元,负债总额11,907.90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0,961.60万元,实现净利润805.36万元。

 截至2014年9月30日,铜峰电容器资产总额为28,300.83万元,负债总额为15,949.67万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963.21万元,净利润1357.8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铜陵市三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市三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科电子”)成立于2003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为58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该公司股份总额的96.48%,本公司另一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占股份总额的3.52%。公司住所位于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唐兵,经营范围为主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处)。系列石英晶体频率片,光学晶片、蓝宝石晶片、石英晶片加工专业设备,仪器模具,石英晶体元器件、电子元器件的生产销售,电子技术开发,咨询。销售计算机外围设备,五金,交电,化工材料(除危险品)。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三科电子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792.37万元,负债总额2655.3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4759.30万元,实现净利润-754.28万元。

 截至2014年9月30日,三科电子资产总额为6,588.05万元,负债总额为 2,639.08万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03.31万元,净利润-188.1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铜峰电容器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铜陵市分行申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授信额度下2000万元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拟为控股子公司----三科电子在徽商银行北京路支行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以上担保具体业务要素以公司届时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四、提供担保目的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铜峰电容器及三科电子提供担保,贷款资金将用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资金用途合理。为有效控制本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铜峰电容器、三科电子为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承诺如果本公司因履行上述担保义务受到损失,愿意承担反担保责任,为本公司提供足额补偿。同时,铜峰电容器另一股东---温州铜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95.71%),温州铜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占铜峰电容器注册资本2%,本公司在铜峰电容器合计权益比例为99.91%。子公司三科电子另一股东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也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在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股份总额为98.76%。本公司对以上两控股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策略,相关风险可以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2,378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8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378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87%;对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000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度净资产的3.98%。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各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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