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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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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伟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征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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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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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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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5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范围较广,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14日、2014年9月15日和2014年10月1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15日起继续停牌,最迟不晚于2014年12月15日复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初步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内容是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凯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相关资产,目前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标的和相关各方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以及重组方案的论证等相关工作。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仍在停牌期。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3年8月27日,新一代科技基于适度提高在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仰帆控股”)的持股比例,新一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仰帆控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少于仰帆控股已发行总股份的5%(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截止2014年8月27日,新一代科技已累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仰帆控股股份1789961股,占仰帆控股总股本的0.92%。该增持事项尚未履行完成。

 因仰帆控股已于2014年7月8日起停牌,仰帆控股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仰帆控股股票处于停牌期,导致新一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增持计划无法在2014年8月27日前实施完成。

 为此,为妥善解决增持事项,新一代科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的要求,新一代科技于2014年8月5日向仰帆控股提交了《关于延期股份增持的申请》;仰帆控股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则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增持股份承诺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仰帆控股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4年8月27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增持股份承诺的议案》未获仰帆控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为妥善解决股份增持事项,新一代科技提出如下解决方案并承诺:即新一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仰帆控股股票的期限在仰帆控股股票复牌后顺延时间不超过3个月(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能增持股票的时间除外)。

 若外部经济及政策等相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存在新一代科技的上述解决方案和承诺延期履行或无法履行的风险。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不适用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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