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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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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廖木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旭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松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河北华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约定购回证券账户”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交易数量为9,219,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失效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全部失效,一致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已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也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9月2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全部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公司本次注销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人员的勤勉尽责,公司经营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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