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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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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4-3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晓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达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4.91亿元,减少44.89%,主要是销售收入减少和工程项目投资增加;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8,065.67万元,增加67.24%,主要是部分产品销售政策阶段性调整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060.80万元,增加52.74%,主要是部分产品销售政策阶段性调整所致;

 4.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76亿元,增加158.70%,主要是本期公司LNG项目全面展开预付工程款增加,并且贸易业务预付款增加;

 5.存货较年初减少1.14亿元,减少33.06%,主要是公司积极开展营销,消化库存占用;

 6.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13.36亿元,增加128.95%,主要是绵阳工业园项目预转固;

 7.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14.62亿元,减少93.80%,主要是绵阳工业园项目预转固;

 8.工程物资较年初减少1,302.51万元,减少100%,主要是工程项目预转固后工程物资转入存货;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5,654.83万元,减少35.34%,全部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增加;

 10.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79亿元,增加63.43%,主要是公司调整贷款结构;

 1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85.15万元,增加95.69%,主要是本期公司部分产品调整营销模式,采用送到价格结算,导致运费增加;

 1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166.94万元,减少61.32%,主要是绵阳工业园项目占用一般借款,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增加;

 1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8,207.85万元,增加236.67%,主要是本期关停及准备关停部分生产效率低、能耗高的老生产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

 1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32亿元,减少100.14%,主要是上年同期转让甘肃刘化股权确认投资收益;

 15.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80亿元,减少215.08%,主要是本期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1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253.27万元,增加1,128.20%,主要是本期处置报废资产,固定资产净损失增加;

 1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378.91万元,减少61.00%,主要是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减少;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6亿元,减少309.03%,主要是本期受市场疲软,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及购买原料等预付款所致;

 19.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37亿元,减少100%,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划转甘肃刘化股权转让款;

 2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34.51万元,减少81.79%,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甘肃刘化股东分红款,因甘肃刘化股权投资已全部转让,本期不再确认投资收益;

 2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46.13万元,增加72.10%,主要是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22.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806.97万元,减少100%,主要是上年同期投资参股公司;

 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90亿元,减少219.54%,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甘肃刘化股权转让款;

 24.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880万元,减少100%,主要是上年同期投资控股子公司;

 25.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36亿元,增加41.83%,主要是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2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777.66万元,减少44.54%,主要是上年同期预付证券结算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款9,805.04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4-3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四川成都召开,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晓彬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环保要求,结合目前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以下简称“化肥分公司”)和四川美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部分装置的使用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化肥分公司“六改十”尿素装置及实业公司一分厂生产装置因设备落后、能耗超标,现已无法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市场询价,无法作为整体装置出售,可回收价值仅为废旧变卖所得。

 建议对该资产整体计提减值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合成氨尾气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议案》。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发布的《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尾气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2)。

 三、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33)已于同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本次季报全文将同时登载于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4-3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成都召开,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彦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合成氨尾气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议案》;

 三、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4-3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尾气治理及综合

 利用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尾气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投入总资金7,975万元,报批总投资7,975万元

 根据公司“规模、质量、国际化”的发展方针和“巩固优势、调整结构、提升价值、走向海外”的发展思路,公司今年以“狠抓市场、改革创新、拓展海外、降本减费”为重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夯实公司现有产业基础,积极应对尿素产能过剩,产品价格大幅下滑,市场疲软的严峻形势,努力挖掘节能降耗潜能,提升公司现有装置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经研究,公司拟投资建设“合成氨尾气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经《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尾气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资金筹措方案可行,建设方案合理,具有良好的经济、环境生态及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投资建设《合成氨尾气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7,975万元,该项目已向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并获《备案通知书》(德阳市技改备案【2014】12号),报批资金7,975万元。

 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合成氨尾气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议案》已于2014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由于投资额未超出董事会审批范围,本次投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合成氨尾气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二)项目性质:新建(技改)项目;

 (三)建设规模:

 项目计划占地面积4,500m2;

 项目技术方案的主要原料为合成氨装置膜回收工段的合成氨尾气,其主要成份为H2、N2、CH4、NH3和Ar(氩气)。采用低温方法进行分离加工生产氮氢气及甲烷。项目建成后预计生产规模为15,000Nm3/h,年操作时间:8,000h,操作弹性:60%~120%。

 (四)项目投资概况:

 ■

 (五)工程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2个月。

 (六)项目经济效益指标

 ■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以合成氨尾气为原料,通过工艺优化和流程的合理安排以及产品方案的优化选择,进行合成氨尾气节能减排综合利用,使公司合成氨尾气的有效成分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既可以解决合成氨尾气的排放问题,实现清洁生产,同时又可以提高合成氨尾气的附加值,具有良好的经济、环境生态及社会效益,符合国家产业经济政策。

 本项目在公司化肥分公司合成氨界区内建设,公用工程可依托分公司的现有设施,其工艺流程简单,生产成本低,产品效益好,具有较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及需求。

 五、备查文件

 1.《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尾气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备案通知书》(德阳市技改备案【2014】12号);

 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尾气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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