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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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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曲思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秀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26.17%,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总包项目预付款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30.14%,主要系部分项目结算缓慢所致。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143.81%,主要系新开工总包项目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175.56%,主要系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5)存货:报告期末存货比期初增加45.41%,主要系工程施工增加及青岛联信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100%,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7)应付票据: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100%,主要系青岛联信承兑汇票结算完毕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74.25%,主要系年终绩效奖结算所致。

 (9)股本:报告期末股本比期初增加30.76%,主要系公司以资本公积10增3转增股本及股权激励行权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52.17%,主要系受营改增影响,营业税应税收入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55.85%,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720.24%,主要系收到2013年营改增税负增加财政补助及收取供应商违约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51.52%,主要系公司部分总包项目结算缓慢,回款较少所致。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53.81%,主要系公司付现经营费用增加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公司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公司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59.15%,主要系固定资产采购减少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向上海志商投资所致。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股权激励行权所致。

 (8)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比去年同期增加50.76%,主要系公司分派2013年股利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合同:2011年10月21日,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签署了《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774,690,000.00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共实现营业收入690,504,586.21元,累计收款625,243,169.85元。

 2、重大中标项目进展情况

 (1)2014年7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及《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补充公告》,公司被确定为“齐鲁分公司第一硫磺回收装置安全隐患治理技术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的中标单位,该项目金额预计为3.3亿元——3.6亿元(以上数值为估计值,具体金额以合同为准),目前该项目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尚未签订正式合同。

 (2)2014年8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司被确定为“中天合创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硫磺回收装置 EPC 总承包”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人民币204,360,000 元。目前该项目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尚未签订正式合同。

 3、股权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公司于2012年推出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因公司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及个别员工离职,2014年8月19日公司严格按照《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

 2014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前期被授予股票期权的63名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的1人及主动放弃行权的1人)201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上述激励对象可在本次可行权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的可行权期间内行权。同月,60名激励对象向公司递交了行权申请,并于2014年9月17日前缴清了行权资金。放弃行权的激励对象向公司递交了《股票期权放弃行权声明》。公司按照上述申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请办理了相关行权业务,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缴纳的行权资金总额为18,540,697.50元,行权获得股票总数为1,940,250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331,065,816股增加至333,006,066股。行权股份上市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曲思秋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4-050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公司局域网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曲思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已经结束,公司股本增加了1,940,250股,公司拟将总股本由331,065,816股变更为333,006,06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1,065,816.00元变更为人民币333,006,066.00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内容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11月19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4-051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在公司局域网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下午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谷元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已经结束,公司股本增加了1,940,250股,公司拟将总股本由331,065,816股变更为333,006,06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1,065,816.00元变更为人民币333,006,066.00元,监事会认为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同意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4-053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时间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新会计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合并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8、金融工具列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4-054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15:00至2014年11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3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花园大酒店迎宾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经公司201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2014年8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经公司201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详见2014年8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经公司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经公司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2014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一)、(三)、(四)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9日12:30-13:5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花园大酒店迎宾楼三楼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69 投票简称:三维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 勇 李克胜

 电 话:0533-7576134,7575612

 传 真:0533-7576134 电子邮箱:gaoyong@sdsunway.com.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

 邮政编码:255434

 (二)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授权委托书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4年11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出席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于2014年11月14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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