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孙亚宁董事长、路昆董事、王宝琨董事、薛晓芳董事、范春明独立董事、段宝森独立董事、张文林独立董事全部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公司董事长孙亚宁、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夏仲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德强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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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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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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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中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共2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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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中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共1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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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4月29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1,6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1,20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06.6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396.99万元。2014年5月2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1,660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4年8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0,312.98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577.89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077.89万元。
2.公司债券发行进展情况
2014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额的40%。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涉及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事项已经2014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10月27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截至披露日,公司债券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48)、《关于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天保财务公司的存款为21,746.85万元。
4.已在临时报告中披露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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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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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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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亚宁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4-63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全体董事孙亚宁先生、路昆先生、王宝琨先生、薛晓芳女士、范春明先生、段宝森先生、张文林先生共7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亚宁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同意朱凤恒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同意夏仲昊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对朱凤恒先生、夏仲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同意聘任王维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维行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王维行先生简历
王维行,男,1957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至1999年历任天津六建四分公司工区工长、项目经理、副经理。1999年至2007年历任天津建工总承包公司项目经理、生产部部长、分公司经理、副总经理。2007年至2009年历任天津金融城开发公司建管部部长、总助、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天津天保置业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4年历任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维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4-64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大幅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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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同时四季度部分商品房将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预计较上年同期将有较大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4年1至12月准确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14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