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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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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韦中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一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中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7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所持参股公司新力光电27.5%的股权以评估价为基准价,委托专业的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2014年8月16日,该标的以791.77万元为起拍价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此次拍卖因无人报名竞拍而流拍。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参股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出售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起拍价调整为680万元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拍卖于2014年9月6日举行,本次拍卖因无人报名竞拍而流拍。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参股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出售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起拍价调整为570万元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拍卖于2014年9月23日举行,最终成交价为580万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4年10月15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此次转让新力光电股权已全部完成,公司不再持有新力光电股份且新力光电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4年8月22日,公司收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对公司诉被告杭州集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4)。此案公司已上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尚在进行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韦中总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4-31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30)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4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售机器设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美联公司将四台型号为PV800H的多线切割机以评估价格412万元为基准价,委托专业的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

 美联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其51%股权,主营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生产、销售。美联公司自2011年1月3日成立以来,受行业景气度影响,一直未正式投入生产运营,因此所购置四台线切割机久置未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亏损,经美联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公司,对上述机器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价,委托专业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未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开元评报字[2014]190号)。本次拍卖所得款项部分用于支付美联公司应付账款。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 嘉 联 公告编号:2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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