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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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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兰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苏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红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1、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新准则,公司将管理人为集团内部公司、且集团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新修订准则规定“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主要是证券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和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根据准则要求,对年初及比较期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2014年9月,公司以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26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26亿股,并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了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2)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26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26亿股;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刊登了《兴业证券2014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新转增的26亿股于2014年9月22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26亿股变更为52亿股。

 2、公司于2013年6月7日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的议案;2013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核定公司待还短融券最高余额36亿元,待还最高余额一年内有效。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2014年4月9日和2014年7月8日分别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均为人民币18亿元。2014年1月15日、2014年4月11日、2014年7月10日和2014年9月18日,公司完成2013年度第一期、2014年度第一期、2014年度第二期和201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目前,公司待偿还短融券余额为0。

 3、经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1月1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4〕9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2014年3月,公司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25亿元。2014年6月,公司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25亿元。目前,公司待偿还公司债余额为50亿元。

 4、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次级债券。2014年8月,公司发行2014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25亿元。2014年9月,公司发行2014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25亿元。目前,公司待偿还次级债券余额为50亿元。

 5、报告期内,公司新设19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业证券鑫享定增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7月1日成立,份额为54,896,667.28份;兴业证券鑫成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7月15日成立,份额为72,832,822.82份;兴业证券鑫成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7月18日成立,份额为90,001,350.00份;兴证资管鑫成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8月14日成立,份额为52,948,298.27份;兴证资管鑫成1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8月14日成立,份额为321,004,815.00份;兴业证券鑫享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8月19日成立,份额为73,746,115.97份;兴证资管稳进3号多空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8月21日成立,份额为79,221,755.54份;兴证资管鑫成1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8月21日成立,份额为533,377,265.57份;兴证资管玉麒麟7号多策略对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8月27日成立,份额为256,039,030.49份;兴证资管鑫成1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8月28日成立,份额为80,420,734.06份;兴证资管鑫成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9月4日成立,份额为60,087,884.08 份;兴证资管鑫成2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9月4日成立,份额为123,176,958.02 份;兴证资管鑫泓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9月4日成立,份额为127,500,000.00 份;兴证资管鑫成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9月11日成立,份额为49,901,397.51 份;兴证资管鑫成2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9月17日成立,份额为74,852,096.27 份;兴证资管鑫众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9月18日成立,份额为564,650,814.00 份;兴证资管鑫泓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9月19日成立,份额为85,003,082.50 份;兴证资管鑫成2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9月23日成立,份额为55,606,852.08 份;兴证资管鑫成2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9月25日成立,份额为63,004,725.00 份。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已推出57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存续产品53只,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份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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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财政厅承诺在兴业证券上市前受让的109,727,590股,自公司上市之后锁定50个月(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13日)。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9月公积金转增股本所派生的新增股份109,727,590股将承继原限售股的股份限售承诺(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13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2012年至2014年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无重大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在2012年至2014年将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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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将部分股权投资从原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2013年年初和年末股东权益各项目和当年净损益都没有影响。

 3.5.2 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范围变动影响的说明:

 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新准则,公司将管理人为集团内部公司、且集团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新修订准则规定“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主要是证券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和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根据准则要求,对2013年度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调整影响到合并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不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7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因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调减2014年初长期股权投资余额30,913.81万元,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30,913.81万元;上述调整对2013年度和2014年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及净资产均无影响;因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公司调增2014年初资本公积317.09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317.09万元;调增2014年年初资产总额70,635.61万元,调增负债总额70,635.61万元;同时,调减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09万元,调增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317.09万元;上述调整对2014年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没有影响。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公司原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中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或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现按照准则要求,拟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能够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根据拟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将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

 2、公司原合并财务报表关于控制的会计政策中规定,“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现按照准则要求,拟变更为“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根据拟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将管理人为集团内部子公司、且集团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新修订准则规定“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主要是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和基金专户产品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根据要求对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其对公司会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因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调减2014年初长期股权投资余额30,913.81万元,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30,913.81万元;上述调整对2013年度和2014年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及净资产均无影响。

 2、因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公司调增2014年初资本公积317.09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317.09万元;调增2014年年初资产总额70,635.61万元,调增负债总额70,635.61万元;同时,调减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09万元,调增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317.09万元;上述调整对2014年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没有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及合并财务报表关于控制的会计政策等进行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7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兴证投资”)

 ● 投资金额:公司出资人民币现金1亿元在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内成立全资另类投资公司专门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设立另类投资公司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9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决定另类投资公司的后续增资事宜。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投资1亿元人民币在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内设立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并在9亿元人民币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另类投资公司的后续增资事宜。

 (二)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商品期货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农产品、燃料油、矿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和监控化学品外)、木材、玻璃的销售贸易,从事货物及相关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3、注册资本:公司投资1亿元人民币在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内设立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并在9亿元人民币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另类投资公司的后续增资事宜。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制

 5、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6、股东: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其100%股份

 (以上事项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兴证投资,一方面可以拓展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范围、分散风险、完善自营交易策略,另一方面可以作为重要的产品平台,为公司各业务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同时能够有效隔离投资风险,确保公司总体风险可控。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兴证投资是以自有资本金投资为主要业务的经营实体。兴证投资业务的潜在风险与其他投资类业务类似,包括不限于:宏观经济系统风险、项目管理风险、交易对手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合规风险等。兴证投资将通过分级授权决策机制、事前尽职调查、组合分散化投资、加强项目保障、重大风险报告等手段尽可能避免和降低潜在的各类风险。此外,兴证投资还将配备先进、独立的信息技术系统以及专门的财务、信息技术人员以保障业务和风险管理的有效开展。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7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5名,截至2014年10月29日,共收到监事表决票5份,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为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7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1名,截至2014年10月29日,共收到董事表决票11份,参加会议及表决的董事人数为全体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等九项企业会计准则,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会计政策,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76)。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现金1亿元在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内成立全资另类投资公司专门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设立另类投资公司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9亿元人民币内决定另类投资公司的后续增资事宜。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公司的公告》(临2014-077)。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7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见临2013-030号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4〕170号),根据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55亿元,有效期至2015年6月6日。在有效期内,本公司可自主发行短期融资券。

 特此公告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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