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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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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审议本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3 本公司董事长李文新先生、总经理申毅先生、总会计师唐向东先生及财务部长林闻生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H股1,395,352,781股,占本公司

 已发行H股股本的97.49%,乃分别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2、本公司前10名股东所持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承诺事项如下:

 1、在2006年12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承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及其下属的任何其它成员将不会在本公司运营的线路范围内,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铁路运输及相关业务上对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活动。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及其下属的任何其它成员在广坪段铁路运营资产及业务收购后也不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2、在2006年12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承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在与本公司的经营往来中,将尽量减少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不可少的关联交易,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履行关联交易,不会滥用大股东地位,作出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3、在2006年12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承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对广坪段占用土地在以授权经营形式取得后租予本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自2007年1月1日正式生效,约定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将广州至坪石段铁路线路的土地使用权租予本公司,租赁期限为20年,双方确定每年租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

 4、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于2007年10月向本公司出具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承诺函,加强对未公开信息的管理。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正常履行,无违反承诺的事项存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3.6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3.7 内部控制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说明

 ■

 ■

 A股代码:601333 A股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临2014-015

 (H股代码:00525 H股简称:广深铁路)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4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流程详见附件四。

 (五)会议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七)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鉴于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批准终止李文新先生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2、选举武勇先生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持有本公司37.12%股份的股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已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上述董事会成员人选提案,上述候选董事的简历及独立董事对候选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有关资料详情,详见本公司将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gsrc.com)披露的《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凡于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营业日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及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境外股东另行通知),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本次大会。

 (二)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或之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连同所需登记文件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送递。

 (二)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

 1、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3、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四)股东使用之出席确认回执及投票代理委托书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H股股东的股东大会通知及使用之出席确认回执、投票代理委托书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寄发。

 五.其他事项

 (一)预计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

 联系人:郭向东

 电话:86-755-25588150

 传真:86-755-25591480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时的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一:更换董事建议:

 本公司接获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的通知,因李文新先生工作变动,拟终止其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职务,提议选举武勇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7.12%。

 (一)候选人简历

 武勇,1963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武先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上海铁路局蚌埠分局宿县工务段、淮北工务段、阜阳工务段、宿州工务段段长职务,2003年9月任上海铁路局蚌埠分局分局长助理,2004年11月任上海铁路局蚌埠分局副分局长,2005年3月任上海铁路局合武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2005年4月任武汉铁路局局长助理,2006年4月任武汉铁路局副局长,2008年8月任武汉铁路局常务副局长,2009年3月任成都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14年8月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由于担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持有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37.12%股份的股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的提名,提名武勇先生作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该位候选董事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上述候选董事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该位候选董事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决策和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该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陈 松

 贾建民

 王云亭

 2014年12月 16日

 附件二

 出席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附件三

 出席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投票代理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14年12月16日召开的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投票代理委托书。投票代理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2、股东可在某一项议案的“赞成”、“反对”或“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如授权人没有填上任何指示,受托代表可就该项议案自行酌情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或放弃投票。在计算表决结果时,下述情况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1)放弃投票的;(2)因字迹不清而无法辨认的;(3)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选票。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投票代理委托书由授权人代表签署,则该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本投票代理委托书连同经公证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须于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或其延会(视情况而定)举行时间前二十四小时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方为有效。

 附件四

 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A股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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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A股收市后,持有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601333)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终止李文新先生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终止李文新先生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终止李文新先生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不纳入表决权数计算。

 A 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601333 公告编号:临 2014-014

 (H 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00525)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6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9人均出席了会议并进行了表决。本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文新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中所列的议题获得一致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决议公告如下:

 1、批准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本季报全文和正文。

 2、批准通过改选董事提案并提议适时召开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以改选董事,同时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签发《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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