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
1.3 公司负责人李晋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会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6年9月22日IPO上市时,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承诺:
1、未来五至十年内,根据公司的资金实力、市场时机、战略规划和发展需求,集团公司将逐步把煤炭资产注入公司,使公司成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中唯一经营煤炭采选业务的经营主体。
2、为切实履行公司上市时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控股股东集团公司与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安排,一是集团公司与公司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对集团公司与公司地处相同区域的煤炭业务,由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以不高于第三方的市场价格全部收购其煤炭产品,统一对外销售;二是近年来通过上市融资、增资控股以及资源整合等方式,先后将潞安集团公司屯留矿井项目(余吾煤业)、潞宁煤业、19座整合主体矿井纳入上市公司。
由于国家煤炭行业和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相关政策要求,为了彻底扭转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严峻局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回收率,集团公司作为山西省政府确定的七大煤炭整合主体之一,先后通过投资新建、整合收购、授权经营等方式拥有了部分煤炭生产企业和下游消费企业,造成了公司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的逐步扩大。未来公司将根据资金实力、市场时机、战略规划和发展需求,继续通过多种持续融资手段和渠道,积极采取主动收购或其他合法有效方式,逐步把集团公司煤炭生产经营性资产纳入到公司。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山西潞安环能煤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该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5.2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对公司离职后福利进行追溯调整。其中“设定受益计划”义务需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精算,目前公司正在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因此,有关离职后福利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公司2014年三季报暂无法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平稳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3.5.3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公司期初数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相应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3.6 公司煤炭产销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公司商品煤综合售价446.25元,混煤产量1243万吨,销量1176万吨;喷吹煤产量1174万吨,销量1085万吨;其他洗煤产量120万吨,销量104.34万吨;焦化产品产量73.88万吨,销量73.56万吨。
公司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晋平
日期:2014-10-29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4-03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独立董事陈晋蓉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十七人,实到董事十六人,其中传真表决董事五人。独立董事陈晋蓉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晋平先生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为隰东煤业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为隰东煤业有限公司办理了委托贷款。为继续支持隰东煤业有限公司发展,依据原委托借款合同,公司拟向隰东煤业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展期4,500万元,展期期限1年,借款利率按展期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李晋平、王安民、翟红、王志清、徐贵孝、郭贞红、孙玉福、刘克功、肖亚宁、洪强、王观昌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审议了该议案。
公司5名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予以事前认可:我们于2014年10月4日收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隰东煤业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对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协议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为隰东煤业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此项协议是关联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此项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加快公司整合矿井的发展步伐,有利于公司扩大煤炭主业产能,有利于公司煤炭品种结构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意执行此项议案。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亿元,期限为三年,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营运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四)《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2014-033《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五)《关于余吾煤业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余吾煤业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该公司向我公司提出申请,拟增加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该公司拟将其公司章程第三条由:“公司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普通机械制造修理”变更为“公司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普通机械制造修理;销售机器设备;机器设备租赁”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六)《关于聘任潞安环能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刘峰先生工作变动原因,公司拟免去其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拟聘任张华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张华杰先生基本情况见附件。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2014-03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八)《关于召开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2014-035《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张华杰先生基本情况
张华杰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潞安矿务局王庄煤矿地测科副科长、科长、副总,潞安集团地质处副处长,潞安集团古城煤矿建设管理处处长。曾荣获“中国优秀(杰出)企业家”、长治市“优秀企业家”、潞安集团“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4-035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1月27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0日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上午10: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4年11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1日-2014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登记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电话:0355-5924899
(2)传真:0355-5924899
(3)邮政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环能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邮政编码:046204
(二)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4年11月 日
委托人签章
2014年11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填写投票数量,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公司本次会议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表决方法:
■
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二)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三)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4-03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四项准则,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执行。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公司将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日期正式开始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201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在“长期股权投资——山西潞安环能煤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该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对公司离职后福利进行追溯调整。其中“设定受益计划”义务需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精算,目前公司正在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因此,有关离职后福利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公司2014年三季报暂无法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平稳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三)公司期初数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相应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调整后的会计核算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4-034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需作出相应修订。
具体修改条款为:
■
经公司第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以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修改条款。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且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4-03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七人,实到监事七人,其中传真表决监事四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万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核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审议为隰东煤业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定价依据合理合规,未有侵害股东权益情况。同时,整合矿井的发展壮大,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和未来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煤炭主业扩大产能和煤炭品种结构调整,符合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审议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2014-033《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