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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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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陆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谷中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抒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48号”文件核准,于2014年8月22日完成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债券简称为“13京能02”,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为5.14%。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3.2.2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4,617,320,954股为基准,于2014年8月19日完成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共分配普通股股利923,464,190.80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3年12月,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因参与京能电力2010年定向增发而持有限售股份共计39,677,422股,该等限售股份将于2013年12月30日解禁上市流通。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京能集团承诺将上述限售期即将届满的39,677,422股限售股的限售期延长两年,新限售期从2013年12月30日至2015年12月29日。

 2、2014年5月,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京能集团控制的、且尚未注入京能电力的保留煤电资产,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充分考虑京能电力、本公司及各相关方利益基础上,在2016年年底之前将该等资产注入京能电力。最终实现京能电力成为本公司唯一煤电业务投融资平台,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上述保留煤电资产注入京能电力的方式将按照有关国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采用现金、股份等支付方式进行。

 3、2014年5月,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为支持京能电力的发展,有效解决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经京能国际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同意,京能集团与京能国际筹划向京能电力出售所持有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该事项将不迟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上述承诺均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 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核算,根据准则要求,参股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3.5.2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2014年辞退福利余额为10,166,261.48元,其中:短期职工薪酬1,490,895.79元,长期职工薪酬8,675,365.69元,即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数应付职工薪酬应调减8,675,365.69元。

 本期利润表中“管理费用”减少209,616.29元,利润总额增加209,616.29元,所得税增加52,404.07元,净利润增加157,212.2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增加1,830,674.74元,累计未分配利润增加1,987,886.96元。

 公司名称: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陆海军

 日 期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4-34

 证券代码:122275 证券简称:13京能01

 证券代码:122319 证券简称:13京能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2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4-35

 证券代码:122275 证券简称:13京能01

 证券代码:122319 证券简称:13京能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2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经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经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定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4-36

 证券代码:122275 证券简称:13京能01

 证券代码:122319 证券简称:13京能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司2014年10月29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与五届七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公司需对原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核算。根据准则规定,参股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报告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公司对职工薪酬中的辞退福利进行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以及母公司利润表数影响金额如下: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均减少209,616.29元,“利润总额”均增加209,616.29元,“所得税费用”均增加52,404.07元,“净利润”均增加157,212.22元。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按照上述准则的规定进项核算和披露,新准则的实施而导致的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定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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