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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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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尤安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作为为中国领先的智慧城市的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企业,积极布局在目前市场空间最大、业务增速最快的智能化轨道交通,智能安防二大领域,全面在平安城市、金融和地铁三大行业开展核心业务,在市场体系建设和项目落地方面取得良好进展,为今年四季度公司在两大重点发展领域的大型订单落地奠定良好基础。

 在平安城市领域,公司在上一年重点投入和布局广东根据地市场,并与通信运营商开展广泛合作的基础上,分步骤推进全国市场重点区域的落地。公司与乌鲁木齐健讯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新疆佳都健讯科技有限公司,以新疆为根据地,承接西北区域智能安防、智能轨道交通等智慧城市项目。8月8日,公司亮相首届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获得广泛关注。在金融安防领域,公司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总行入围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总行级产品入围工作。在地铁领域,公司借助已有的客户,积极拓展视频监控系统产品,打造出领先的地铁视频监控解决方案。报告期,公司中标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城市高清视频监控及联网项目,山东青岛市黄岛区安装多功能电子警察招标公告,广东云浮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二期一阶段项目,广州市越秀区、番禺区、萝岗区、增城市、从化市等多个视频监控项目,并首次获得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产品入围。

 在智能化轨道交通方面,公司积极跟进广东根据地市场,目前广州共有12条地铁线路正在进行施工或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其机电设备从下半年开始将陆续开始招标。在全国市场范围内,公司建立了南北两大区域销售中心,以提高市场拓展的力度和覆盖面,加快响应速度,提升服务质量。公司积极关注全国轨道交通的规划与建设进度,跟踪各地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屏蔽门和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招投标进展情况。同时,公司上半年对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使其注册资本增加到4亿元,为承接广州乃至全国范围内的轨道交通建设大型机电总包项目奠定坚实基础。公司还积极布局城际铁路、有轨电车等新兴市场。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标志公司智能轨道交通业务由城市轨道交通进入到城际轨道交通市场,打开未来新的成长空间。在公司重点跟进的项目中,广州地铁项目在四季度开始陆续招标,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已获得广州地铁屏蔽门及智能监控多条项目预中标,合计金额约2亿元。

 在通讯增值业务方面,传统增值业务继续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商提供计费及容灾系统、声讯系统、通信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等产品,呼叫中心业务在12345政府热线平台及企业呼叫中心项目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公司中标广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息化系统建设采购等项目。在通信增值业务的新产品方面,公司研发的RCS整体解决方案取得重大进展,继今年2月被中国移动选定在巴塞罗那MWC2014世界移动通信大会上展出之后,公司与QUALCOMM TECHNOLOGIES, INC.(美国高通公司)签署RCS的《商业软件许可和发布协议》,公司作为美国高通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唯一合作方,授权高通公司在其Snapdragon系列平台采用公司的RCS总体解决方案。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RCS的商业化进程。

 在重点工程方面,顺利推进各项目的进展,成都地铁、青岛地铁、广佛二期、海珠湖项目、4G项目、新疆克拉玛依项目等轨交和安防项目,按计划有序进行,为全年的业绩达成提供良好的保障。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金额单位:万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股票于2014年9月22日停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0月14日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股票亦于2014年10月14日复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92,449,923股。其中: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70,000万元,认购53,929,122股;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认购15,408,321股;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认购7,704,160股;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认购7,704,160股;实际控制人刘伟出资10,000万元,认购7,704,160股。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轨交、安防大型建设项目将在第四季度逐步顺利实施、验收,进而确认销售收入和利润,预计2014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2013年度同期增长20%-50%。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4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新规定,公司于2014 年7 月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对前期已经披露的2014年年初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具有上述性质的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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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9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与表决9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4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追溯调整会计报表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4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新规定,公司于2014 年7 月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对前期已经披露的2014年年初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具有上述性质的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以上调整事项,公司已于2014年三季报进行追朔调整,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在2014年三季度季报中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本次季报的“三、重要事项”中已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止2014年9月30日)

 该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9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参与表决3人。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2014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三季度报告进行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追溯调整会计报表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4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新规定,公司于2014 年7 月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对前期已经披露的2014年年初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具有上述性质的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以上调整事项,公司已于2014年三季报进行追朔调整,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在2014年三季度季报中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本次季报的“三、重要事项”中已进行披露。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9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最近两次募集资金分别为: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3,800万股和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34,116,431股,具体情况如下:

 1、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4号)核准,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2,780,000.00元,扣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2,411,2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350,368,800.00元,另外减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4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620,8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2年7月11日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2]第11006510040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59号)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116,43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563,689.81元,扣除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6,061,228.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502,461.12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12月2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182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1: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净额是指5个募投资金专户自开户日起至销户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2: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5个募投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销户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7,200,895.35元,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174,698,434.23元,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342,502,461.12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4年2月27日,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减少募投项目“新一代融合智能安防平台整体解决方案”、“云计算 IT服务外包项目”的投资额,将投资计划中原计划购置场地的资金共 3,080.00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停止“智能交通系统及行业解决方案”项目,该项目尚未使用的40,293,286.95 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变更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1-1前次募集资金(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012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0,853,609.39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12月25日出具了天职穗QJ[2012]T12号《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已投入资金进行了核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3年1月10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人民币30,853,609.39元,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13年10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2013年10月30日起至2014年10月30日止。

 经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完成建设,达到预期效益,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直接抵减,不再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2、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经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自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6月30日,使用9,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自2014年3月21日起至2014年6月27日止,公司共使用8,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在交通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荔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北秀支行购买人民币保本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合计获得收益944,305.95元。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3,800万股,该次募集资金不涉及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34,116,431股,该次募集资金涉及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相关情况如下:

 1、注入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1.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1)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100%的股权

 2013年11月22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新科佳都的股东变更申请,新科佳都的股东已由“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和“刘伟”变更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持有新科佳都100%股权。同日,新科佳都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广州市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众联”)100%的股权

 2013年11月22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佳众联的股东变更申请,佳众联的股东已由“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和“刘伟”变更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持有佳众联100%股权。同日,佳众联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1.2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情况

 本次变更完成后,新科佳都和佳众联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和佳众联的债权债务均由该两家公司依法独立享有和承担,因此本次交易未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事项。

 1.3验资情况

 (1)2013年11月2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以及股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1487号”《验资报告》。经天职国际审验,截至2013年11月22日,佳都科技已收到堆龙佳都和刘伟以其所拥有的经评估的新科佳都和佳众联的股权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2,850,105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

 (2)2013年12月20日,天职国际对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1826号”《验资报告》。经天职国际审验,截至2013年12月16日,佳都科技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342,502,461.1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4,116,431.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08,386,030.12元。

 1.4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向堆龙佳都发行84,700,086股股份,向刘伟发行18,150,019股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2)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34,116,431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证券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2、发行股份认股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2.1认购标的资产之新科佳都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

 注1:新科佳都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止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均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4年4月11日出具 “天职业字[2014] 763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2:新科佳都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2.2认购标的资产之佳众联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

 注1:佳众联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止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均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4年4月11日出具 “天职业字[2014] 73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2:佳众联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3、发行股份认购资产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资产后,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4、效益贡献情况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3,800万股的效益贡献情况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5、认购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7408-2号”《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新科佳都和佳众联)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计盈利实现数已超过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盈利预测金额。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2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上网公告附件: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新一代融合智能安防平台整体解决方案”节余募集资金50,355,177.72元,“云计算IT服务外包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2,473,901.10元,合计节余募集资金102,829,078.82元。节余资金主要原因为公司通过整合资源,将研发、测试、模拟运行与现场实施相结合,充分利用在建项目及联合实验室的软硬件资源与环境,进行联合开发,节省了大量研发设备及测试费用;同时通过加强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采用自主研发与开源软件、国产软件相结合,减少了系统平台方面的研发、测试外部成本与人力成本,降低了募投项目的总开支,节约研发成本。

 因两个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期效益,经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资金已包含之前暂时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款项3,000.00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已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注2: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489,596.56元,其中:经2012年12月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1月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截至2012年6月30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30,853,609.39元自筹资金置换同等金额的募集资金。

 

 附件1-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件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智能交通系统及行业解决方案项目” 不适用效益实现情况比较,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较晚,错过新建团队实施的最佳机会,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项目处于搁置状态中。2013年11月,公司完成资产重组,引入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公司发展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故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40,293,286.95元资金永久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智能安防和轨道交通合同项目的建设及日常业务经营活动中。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9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8日09:30-11:30,13:00-15:00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1日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工业园建工路4号,公司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以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 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8日0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天河工业园建工路4号

 (三)会议召集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见附件2。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由于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人员可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发行数量

 2.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与刘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与中新融鑫、国华人寿、华安资产、银华资本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佳都科技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83)、《佳都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90)及其相关附件。上述1-4、6-10项审议事项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出席会议人员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1日,截止2014年11月1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7日08:3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1月17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邮政编码:510665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对应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请盖章):

 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单位请填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 效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相关信息如下:

 ■

 (二)表决方法

 1. 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 分项表决方法: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

 ■

 (三)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持有佳都科技A 股(股票代码60072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项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项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本次股东会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二)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四)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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