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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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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立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春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沙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规划,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技术改造升级和扩产项目》。自2013年起,由于上游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升挤压了公司皮质激素原料产品的利润空间;同时,下游制剂制药企业需要进行硬件和软件的改造,以通过新版GMP的认证,导致公司皮质激素类原料药产品销售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皮质激素类原料药现有产能未能有效利用。由于最后一个募投项目是扩产项目,公司管理层认为在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现有产能未能充分利用的前提下,急于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充产能并不能很好地发挥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也不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未来,公司将按照市场发展状况,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在将来市场环境和公司销售状况进一步好转后,逐步分阶段开展该项目的投资建设。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注:标示*公司为母公司投资。

 3.5.2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的说明  

 3.5.3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3.5.4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范围变动影响的说明  

 3.5.5合营安排分类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营安排分类变动影响的说明  

 3.5.6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3.5.7其他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4-036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9时,在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1日以书面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李立群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书参阅附件2。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天津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区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机制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确定李静女士、李立群先生、王福军先生、王迈先生、张杰先生、王春丽女士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万国华先生、周晓苏女士、赵智文先生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已全部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原独立董事方建新先生自2008年起开始担任,连任时间已达6年,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方建新先生勤勉尽职、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和企业长期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对他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感谢。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参阅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书参阅附件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经过研究,决定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1: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1) 李立群先生,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天津药业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天津药业公司101车间主任、书记,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万宁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格斯宝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 李静女士,1972年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 王春丽女士,1969年出生,1991年获得天津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学士学位,2004年获得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天津NEC财务部长、 艾迪斯鼎力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长。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4)王福军先生,1967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主任助理、车间技术主任、质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兼技术总监。其参与的“提高曲安奈德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获得2000年天津市工业系统优质质量攻关一等奖,醋酸氟轻松工艺改进项目获得2002年天津技术创新二等奖,2003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被评为天津市“十五”立功先进个人、天津市“技术创新带头人”,2006年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2007年荣获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现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

 (5) 张杰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毕业于南开大学化学学院,高级工程师,天津市131人才建设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历任天津金耀集团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成研究室研究员、科研部副部长,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支持部部长,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技术总监。张杰先生长期从事药品研发、生产技术开发工作,先后参与20余个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参与研究的三项成果通过天津市科委组织的成果鉴定,参与承担过多项天津市科委支撑计划项目和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项目,申报国家发明专利1项。

 (6) 王迈先生,1970,中共党员,于2002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学院,获得系统工程博士学位。历任天津金耀集团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投资部部长、天津市天发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曾荣获天津市2009年度五一劳动奖状、天津市2008年度模范集体、金耀集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1) 周晓苏女士,1952年出生,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系,管理学博士、教授。历任南开大学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副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开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南开大学会计专业硕士中心主任。本人长期从事会计学专业教学、管理和科研工作,主讲《会计学》课程2009年获得国家级精品课资助、2013年获得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资助,已出版专业教材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2008年荣获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万国华先生,1960年出生,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公司治理研究院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研究室主任、教授、博导。现兼任天津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天津股权交易所发审委专家等职。曾任四川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昆明普尔顿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会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主持或参与《场外交易市场监管制度研究》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著有《证券法学》等著作30多部,发表《天津市宅基地换房法律制度研究》(获中央、地方领导(如张高丽等)的好评)等论文200多篇,天津市首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或正在参与我国《证券法》等法规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3) 赵智文先生,1966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共党员,南开大学滨海学院,院长助理。历任和融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证券业务部经理、中信证券公司天津管理总部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教授。

 附件2:独立董事意见书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并与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选举李静女士、李立群先生、王福军先生、王迈先生、张杰先生、王春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万国华先生、周晓苏先生、赵智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周晓苏、方建新、赵智文

 201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4-037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 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 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5 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何光杰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 人,实到5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审议通过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监事会确定何光杰先生、袁跃华先生、张国娟女士作为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参加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交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高占元先生、王晓东先生已由天药股份职工民主选举当选为天药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10 月30 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何光杰先生 1963 年出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市中央制药厂药研所副所长、所长,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袁跃华先生 1974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天津金耀氨基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天津金耀氨基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张国娟女士 1980年出生,硕士学位, 中级会计师资格。曾任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正主任科员,天津金耀氨基酸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股票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4-038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民主选举,选举高占元、王晓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高占元、王晓东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

 职工监事简历

 高占元 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车间副主任、主任、制造部长职务。曾荣获2006年度、2009年度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度天津市劳动模范。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兼制造部部长。

 王晓东 男,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本公司车间副主任。天津市劳动模范。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车间主任。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4-039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

 调整公司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注:标示*公司为母公司投资。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等七项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4-040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1月14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

 (五)会议的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在召开现场会议的同时,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地点:天津舒泊花园大酒店,天津市和平区荣业大街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以上议案相关材料近日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第2项和第3项议案为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11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2、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9号

 邮政编码:300171

 联 系 人:王春丽、张强

 联系电话:022-24160910

 传 真:022-24160910

 (五)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回执样本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回执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

 股东姓名/名称: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回 执

 截止2014年11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股,拟参加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2

 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注: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共有9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选举议案组(第2号议案组)拥有9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48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关于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五)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议案组共9名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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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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