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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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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韩铁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艳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我公司天津新港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中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为合同纠纷发生的诉讼案件,一审已判决,本公司胜诉。案件详情请查阅2014年8月23日、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储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中储股份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我公司诉天津开发区琦晟矿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一案,本公司胜诉,诉讼涉及金额13,977,006.78元及利息(公司对上述款项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对本期损益没有影响)。我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由于被告执行能力不足,一直未予执行。目前经过协商,本公司与被告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由被告从2014年10月起连续9个月每月支付100万元,共向本公司支付900万元后双方债权债务了结,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被告100万元。本案的起诉和判决情况详情请查阅2012年7月24日、2012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储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中储股份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三、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详情请查阅201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储股份2014年半年度报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2007年,公司通过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总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取得的六家企业权益及北京中物储51.00%股权,中储总公司承诺:对上述企业在资产评估基准日之前存在的或有事项,如果在资产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损失,由中储总公司承担。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按承诺履行。

 二、201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中储总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所认购的本次发行之股份自发行结束登记至本公司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该股票在锁定期内。

 三、201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标的资产中西安市西未国用(2008出)第718号宗地已被拟纳入西安市土地收购储备范围,西安市西新国用(2006出)第880号和西未国用(2006出)第881号两宗土地使用权证书上设置了政府优先购买权。如果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上述土地被收储,可能出现政府的土地收储价格与本次评估值不一致的情况,对中储股份及中小股东利益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中储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对方,作出了以下承诺:"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如果上述土地被政府收储,其土地收储价格低于本次土地评估价值,中储总公司愿将其差额补偿予上市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按承诺履行。

 四、201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中储总公司承诺: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10年内,置入资产(16宗土地)如果出现被政府收储或再次转让,收储价格或转让价格低于置入资产本次评估值的情况,将在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现金补齐差额。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按承诺履行。

 五、201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中储总公司承诺:中储总公司在标的资产由划拨地转为出让地的过程中,承担了土地出让金等各种相关税费的缴纳,不存在欠缴情况;如果存在续缴或追缴等其他情况,中储总公司承诺将作为责任承担方缴纳相关税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按承诺履行。

 六、201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中储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有效维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次交易前,中储总公司直接对中储股份拥有控股权,是中储股份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储总公司仍为中储股份的控股股东,在中储总公司作为中储股份控股股东期间,中储总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包括中储总公司在本承诺书出具后设立的子公司)除与中储股份合资设立公司或共同建设项目且持股比例低于中储股份外,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从事与中储股份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中储总公司与交易后的中储股份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中储总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储股份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中储总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和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储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中储股份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中储总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中储总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中储股份的资金、资产。"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按承诺履行。

 七、201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对于中储总公司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的同业竞争问题,中储总公司提出以下解决措施并承诺:"1、中储总公司以上市公司作为物流业务整合及发展的唯一平台和主体,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承诺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鼓励国有控股公司整体上市的指导意见和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置入上市公司、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转型、终止等方式)处理所属物流相关资产业务,以解决与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2、中储总公司与上市公司实行差别化贸易策略,即目前及将来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贸易品种业务,并督促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的企业遵守本承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按承诺履行。

 八、201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中储总公司承诺:中储总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遵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的股利分配政策,同意上市公司将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提出对股利分配政策的补充修改意见:即增加"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的条款,并承诺在将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补充修正案投赞成票。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按承诺履行。

 九、201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公司目前占用的部分土地和房产存在一定的瑕疵,公司与中储总公司一同就解决相关瑕疵问题作出以下承诺:①土地租赁瑕疵问题:目前公司以租赁的方式占有控股股东中储总公司298.74万平米土地使用权,共涉及26宗土地使用权(其中本次标的资产16宗土地使用权145.77万平米,其余10宗土地使用权152.97万平米)。其中,由于特殊的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中储总公司以10宗国有划拨地(面积152.97万平米)出租给上市公司存在瑕疵,占公司土地使用面积的25.98%。公司和中储总公司明确承诺将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三年内,通过非公开发行或资产重组的方式将上述剩余10宗土地全部置入上市公司以解决土地租赁瑕疵的问题。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按承诺履行。@ ②房产权证瑕疵问题:上述26宗土地地上资产及业务均已通过2005年公司购买资产和200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方式置入上市公司,由于26宗土地未置入上市公司导致房地不合一,造成房产存在证载权利人(中储总公司)与实际所有人(中储股份)不一致的瑕疵和新建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瑕疵,此部分瑕疵房产面积总计62.47万平米,占公司房产使用面积的31.23%。其中本次标的资产16宗土地之上的需换证房产面积为22.63万平米,无证房产面积为9.23万平米,共计31.86万平米,占公司房产使用面积的15.93%;其他10宗土地之上的需换证房产面积为22.96万平米,无证房产面积为7.65万平米,共计30.61万平米,占公司房产使用面积的15.30%。解决措施和期限:公司和中储总公司明确承诺在本次标的资产置入上市公司完成后一年内,将及时办理完成本次16宗土地之上相关房产的换证和补办新证工作,以解决相关房屋权证瑕疵等问题。对于剩余10宗土地之上的房屋权证瑕疵问题,将在未来10宗土地置入上市公司后一年内,及时办理完成相关房产的换证和补办新证工作,以解决相关房屋权证瑕疵等问题。承诺事项履行情况:2014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及控股股东部分承诺的履行期限的议案》、《关于豁免公司及控股股东须履行的部分承诺的议案》,同意将尚未办理完毕的23.09万平米房产中14.48万平米延期6个月(自公司201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算)完成,对于无法办理的8.61万平米,同意豁免履行此部分承诺;截至目前,除已办理完毕的8.77万平米,其余14.48万平米尚未办理完毕,上市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办理中。中储总公司和上市公司均认可相关房产属于上市公司的事实,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纠纷。

 十、201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没有改变标的资产(16宗土地)之上的业务或资产的计划。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按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以前各期末净资产无影响,只影响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3.5.2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相应的调整,主要变动如下:

 ■

 财务报表列报的变动对以前各期末净资产无影响,只影响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公司名称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铁林

 日期 2014-10-30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4-06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2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填写了表决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临2014-070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储石家庄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1、公司名称:中储石家庄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地: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

 3、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 张堪勇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物资存储、起重设备维修、机电设备(国控除外)、轻化工材料、物资装卸、金属矿产品(国控除外)、炉料、天然橡胶、焦炭、服装、家用电器、灶具、食用农产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代理报关、代理报检,国际货运代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纸、文教用品、日用杂品;物流服务、货运代理、市场物业管理、摊位出租、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组织完成涉及我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集装箱吊装、验货、拆箱、装箱、拼箱,商品储存、加工、维修、包装、运输(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装卸、搬倒、代展、检验(以上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库房设备租赁。(暂定)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14-071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同意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63.17%的子公司)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最高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1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4-072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向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14-073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2014-074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4-06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晓红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4-07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中修订五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新增三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按照新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结合具体情况修订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了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公司按照该准则要求,修订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对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该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上述事项导致 2013 年期初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减少91,881,000.0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91,881,000.00元。母公司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主要变动项目如下表:

 单位:元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以前各期末净资产无影响,只影响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范了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明确了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价要素、重要性的判断原则、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附注披露的详细要求等。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相应的调整,主要变动项目包括:(1)将递延收益单独在报表中列示为非流动负债,从其他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至递延收益;(2)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单独列示为其他综合收益,从资本公积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具体调整如下表:

 单位:元

 ■

 财务报表列报的变动对以前各期末净资产无影响,只影响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独立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六届二十五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公司监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4-07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2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填写了表决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储石家庄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投资8000万元(公司占股100%)人民币设立中储石家庄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中储石家庄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地: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

 3、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 张堪勇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物资存储、起重设备维修、机电设备(国控除外)、轻化工材料、物资装卸、金属矿产品(国控除外)、炉料、天然橡胶、焦炭、服装、家用电器、灶具、食用农产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代理报关、代理报检,国际货运代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纸、文教用品、日用杂品;物流服务、货运代理、市场物业管理、摊位出租、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组织完成涉及我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集装箱吊装、验货、拆箱、装箱、拼箱,商品储存、加工、维修、包装、运输(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装卸、搬倒、代展、检验(以上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库房设备租赁。(暂定)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中储石家庄物流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对提升中储石家庄地区的物流市场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4-072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保证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63.17%的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以及争取更优惠信贷条件,经研究,同意该子公司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最高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1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的签署日期为2014年10月29日,签署地点为北京。

 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双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63.17%的子公司。

 (二)关联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

 1、名称: 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8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 刘起正

 5、注册资本:1800万元

 6、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7、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 产 状 况 表

 单位:万元

 ■

 经 营 情 况 表

 单位:万元

 ■

 乙方:

 1、名称: 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 徐震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7、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 产 状 况 表

 单位:万元

 ■

 经 营 情 况 表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名称

 甲方: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授信内容

 1、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金额陆仟万元整。

 2、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本授信有效期限内发生的每笔授信项下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以本合同授信项下各单项合同或借款凭证等相应的凭证为准。单笔授信业务起止日期不超过 1 年。

 3、本授信额度用于下列授信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4、本合同项下所产生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

 5、本授信额度项下的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费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各项费率标准,以相应的合同或承诺书为准。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并经甲方上级单位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利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优势,为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争取更优惠信贷条件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该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璐、陈建宏、朱军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最高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1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利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优势,为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争取更优惠信贷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利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优势,为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争取更优惠信贷条件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该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4-07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向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由于本次被担保人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83%,超过了70%,因此本次担保尚需获得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 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8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 刘起正

 5、注册资本:1800万元

 6、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7、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 产 状 况 表

 单位:万元

 ■

 经 营 情 况 表

 单位:万元

 ■

 8、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63.17%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该子公司经营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尚需获得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3%,其中:公司为控股95%的子公司-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8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发展(沈阳)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亿元,为控股63.17%的子公司-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5亿元,无逾期担保。

 从2013年7月5日开始,公司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4-074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1月14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5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5、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11层本公司会议室

 6、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4年11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4 年11月6日、13日(上午 9:30——下午 4:00)

 联 系 人:郑佳珍、黄晓

 联系电话:010-83673502

 传 真:010-8367333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 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要对所有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11月5日A股收市后,持有中储股份A 股(股票代码60078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申报如下:

 ■

 2、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项提案《关于为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同意票,申报如下:

 ■

 3、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项提案《关于为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反对票,申报如下:

 ■

 4、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项提案《关于为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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