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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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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志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钱志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3年12月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与其第二条生产线供应商韩国周星工程有限公司(韩国周星为综艺光伏的股东,持有综艺光伏33.3%的股份)签署《协议书》,由韩国周星对综艺光伏第二条生产线自2011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12日期间未达产损失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515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临2013-036号公告)。综艺光伏与韩国周星多次商谈,推进《协议书》的履行,同时探索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在不同领域的应用,推动生产线的最大价值利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综艺光伏已收到韩国周星支付的补偿款84万美元。

 (2)2014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综艺科技有限公司就控股上海量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好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盈彩畅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仙境乐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掌上飞讯科技有限公司及掌上明珠控股有限公司等事宜,分别与前述公司相关股东签署了正式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上海量彩、上海好炫、北京盈彩、北京仙境股权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已完成,该四家单位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北京掌上飞讯、掌上明珠的收购活动正在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已按协议约定支付部分投资款。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再融资限售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参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并承诺此次认购的19,540万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股份预计可上市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

 昝圣达先生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其他承诺

 为支持公司发展,本公司大股东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对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综艺(意大利)皮埃蒙特光伏有限公司的意大利项目购买方--Sun Value ItallaS.r.l及D&C Oversea Development GmbH的应收账款回款提供担保。如果皮埃蒙特在规定收款期内无法收回相应的应收账款,综艺投资将垫付所有未收到的应收款项及与应收账款抵押物价值不足部分的款项,并承担向债务人进行法律追诉的所有责任与义务。综艺投资将于2014年12月31日前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综艺投资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子公司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0年投资江苏河海纳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50万元,估计该笔投资收回的可能性极小,2007年对该笔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将原先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净额731,833,147.00元,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进行核算。

 3.5.2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无

 被投资单位: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义

 日期:2014-10-29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4-045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

 ●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此外,2014年6月,财政部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又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将该类权益性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201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影响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执行其他新会计准则的情况

 2014年7月1日起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相关业务及事项,本公司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会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4-04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人,监事昝瑞章因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波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董事会编制的第三季度报告提出下列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4-043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董事昝瑞国、周通生、刘志耕因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本公司临2014-04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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