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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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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东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采用了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备考数据作对比。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冯铁锋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涉及股份94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9%。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7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780号),同意华润锦华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2014年7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公告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781号),核准豁免创维RGB因协议转让而持有华润锦华48,000,000股股份、因以资产认购华润锦华本次发行股份而持有华润锦华244,274,254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华润锦华292,274,254股股份,约占华润锦华总股本的58.5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4年8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重组工作需要,为承接公司纺织资产及负债,公司撤销原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遂宁锦华纺织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8月12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2014年7月31日,根据公司本次重组方案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向华润纺织转让持有的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72%股权,并于2014年8月11日完成该股权转让的商务、工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本公司将不再持有烟台锦纶的股份。

 2014年9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华润纺织已将其持有的华润锦华4,800万股转让给创维RGB,并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014年9月4日,遂宁锦华纺织有限公司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已变更过户给创维RGB。

 2014年9月2日,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创维数字公司组织形式已由股份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并登记过户至华润锦华名下,成为华润锦华全资子公司。

 2014年9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新增发行369,585,915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上市交易,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东文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0 股票简称:华润锦华 编号:2014-42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遂宁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东文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杨东文先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至2017年10月27日任期届满。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董事会换届的实际,会议同意重新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至2017年10月27日任期届满。调整后的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1、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

 公司本届战略委员会成员由杨东文、施驰、刘小榕、张知、应一鸣、王兴军、鞠新华七名董事组成。杨东文为主任委员,施驰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

 公司本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王兴军、鞠新华、尹田、张知、郭祥明五名董事组成。鞠新华为主任委员,张知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

 公司本届提名委员会成员由王兴军、尹田、施驰三名董事组成。王兴军为主任委员,施驰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公司本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尹田、张知、鞠新华三名董事组成。尹田为主任委员,张知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同意董事长提名,聘任施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至2017年10月27日任期届满。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同意董事长提名,聘任张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至2017年10月27日任期届满。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同意总经理提名,聘任张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常宝成、薛亮、赫旋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茵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至2017年10月27日任期届满。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会议同意续聘杨春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至2017年10月27日任期届满。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同意对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拟将每位独立董事津贴由3万元/年(税后)调整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计提支付,并由公司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会议以及为办理公司业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发放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杨东文、应一鸣发放津贴5000元/月(税前),按月计提支付,并由公司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十一、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主营业务发生变更,原纺织及锦纶业务已置出上市公司,创维数字业务已全部置入上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对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重新预计。

 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为:本公司向关联方上海润联纺织品有限公司采购天丝原材料,向关联方咸阳华润纺织有限公司销售棉纱,向关联方陕西华润印染有限公司销售棉布,并采购经漂染后的棉布,向关联方烟台厚木华润袜业有限公司销售锦纶丝,向关联方山东华润厚木尼龙有限公司提供倒班宿舍、班车及仓储。

 调整后的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为:本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电子元器件,并向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遂宁锦华纺织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及支付水电费;向关联方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向关联方深圳市创维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办公物业租赁的管理费。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东文、施驰、刘小榕、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实施完毕,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7年起已经连续7年对置入资产从事年度决算审计等相关业务,对置入资产业务非常熟悉,经与现审计机构沟通,为保证置入资产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拟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共6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 42 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 18 万元(内部控制是否审计结合监管机构的要求而定),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于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公司本部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施驰,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华中理工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获博士学位,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第七届青联常委,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广播电视设备工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青年科技人才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青年科学家协会会员,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2000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数字电视事业部副总经理,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北京创维海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创维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微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其主持研发的基于HFC和IP混合网络互动电视系统获2009年湖北省科技进步壹等奖,主持研发的数模兼容彩色电视接收机获2006年“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主持的“数字电视接收机节能技术项目”获得深圳市2010年度科技进步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现任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北京创维海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创维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微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20,885,262股,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无。

 张知,男,1968年出生,武汉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北京大学BiMBA、美国Fordham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中国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1994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中国区域)营销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创维集团(中国区域)营销总部财务总监,创维集团财务副总监兼创维集团(中国区域)财务总部会计部与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创维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创维软件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深圳国际税务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地方税收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创维软件有限公司董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2,506,232 股,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无。

 常宝成,男,1970年出生,现任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研发中心与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工学博士,深圳市高层次后备级人才。曾任清华大学热能系教师,北京华夏资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宽频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创维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获200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2,088,527股,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无。

 薛亮,男,1963年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创维海通公司总经理。北京广播学院微波工程本科,曾任北京广播学院教师。2000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国区营销中心总经理。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创维海通公司总经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1,837,903股,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无。

 赫旋,男,1976年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海外营销中心总经理。1999年7月本科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广播电视工程与应用专业。1999年8月加入创维集团,历任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市场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销售总监。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1,587,280股,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无。

 王茵,女,1973年出生,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中国会计师。1999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彩电事业部营销总部财务部会计,创维网络通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创维电子(内蒙古)有限公司制造工厂总会计师,创维彩电事业部制造总部财务副总监。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0股,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无。

 附件2: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春华先生简历

 杨春华,男,汉族,生于1968年7月,1991年8月参加工作。在华润锦华先后从事生产调度、计划统计、生产秘书、行政秘书,资本运营管理等工作,曾任华润锦华行政部副经理、行政安保部副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证券综合部经理。2001年起协助董事会秘书从事证券事务工作。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0股,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无。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华润锦华 公告编号:2014-43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利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郭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至2017年10月27日任期届满。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发放监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同意对不在本公司任职的监事郭利民、贾宏伟发放津贴5000元/月(税前),按月计提支付,并由公司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实施完毕,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7年起已经连续7年对置入资产从事年度决算审计等相关业务,对置入资产业务非常熟悉,为保证置入资产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拟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共6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 42 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 18 万元(内部控制是否审计结合监管机构的要求而定),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置入资产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主营业务发生变更,原纺织及锦纶业务已置出上市公司,创维数字业务已全部置入上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对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重新预计。

 调整后的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为:本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电子元器件,并向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遂宁锦华纺织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及支付水电费;向关联方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向关联方深圳市创维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办公物业租赁的管理费。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华润锦华 公告编号:2014-44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公司第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原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中天运会计师”)为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因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考虑到主要业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稳定性,依照新控股股东推荐,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现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会计师”)为公司的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不再续聘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

 公司对中天运会计师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并经PCAOB认可具有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2013年9月加入全球排名第十的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审计鉴证、管理咨询、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税务服务等,服务对象主要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现有从业人员4000人,近1000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外发达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能够提供国际业务服务的专业人员约100人,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称号的专家14人,另外还有业内外知名的各类杰出业务专家,这些专家在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公司治理和战略管理咨询、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企业购并重组、IT审计和国际化业务等方面具有业内领先的水平。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进行审计。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天运会计师及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了解,对大华会计师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提出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建议。

 2、《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

 3、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4、2014年10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此次会计师事务所更换。

 5、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置入资产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此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6、公司将于 2014年11月14日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届时,中天运会计师有权就改聘事宜到会陈述意见;若会计师事务所放弃陈述,公司将在有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予以说明。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华润锦华 公告编号:2014-45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主营业务发生变更,原纺织及锦纶业务已置出上市公司,创维数字业务已全部置入上市公司,为此,公司对原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原公告日期:2014年4月26日,公告编号:2014-07)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调整后的本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主要为:

 向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电子元器件,并向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遂宁锦华纺织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及支付水电费;向关联方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向关联方深圳市创维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办公物业租赁的管理费。

 关联董事杨东文、施驰、刘小榕、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号:440301503327309号,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0万元;法定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创维大厦A座13-16楼;法定代表人:杨东文;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彩色电视机、监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通讯器件、声光电子玩具;与彩色电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装材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子元器件;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标清晰度电视(SDTV)、投影机、新型显示器件(液晶显示、等离子显示、平板显示)、高性能微型电子计算机、综合业务数字网络(ISDN)系统及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氮化镓、砷化镓新型半导体、光电子专用材料及元器件、集成电路新技术及设备,从事信息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软件开发业务。一般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不含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营商品)。从事物业管理和南山区科技园创维大厦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在本市设立一家非法人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增加:家用电器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增加:自有物业租赁,房地产经纪。增加:以旧换新电器电子产品的销售。

 (2)关联关系:

 创维RGB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8.54%股份。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 2014 年本公司向创维RGB销售电子元器件的交易总额约300万元,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发生金额为88.49万元;向创维RGB租赁办公场地及支付水电费的交易总额约850万元,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发生金额为515.78万元。

 2、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平面”)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号:440301503287663号, 注册资本为美元3950万元;法定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塘头村18号;法定代表人:杨东文;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平面显示器及显示屏)、可兼容数字彩色电视机、高清晰度电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2)关联关系:

 创维平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系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企业。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 2014 年本公司向创维平面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的交易总额约1400万元,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发生金额为1039.69万元。

 3、遂宁锦华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锦华”)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号:510900000065040号,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法定住所:四川省船山区遂州中路309号;法定代表人:林卫平;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纺织品系列产品;纺织原料贸易;经营一般商品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2)关联关系:

 遂宁锦华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 2014 年本公司向遂宁锦华租赁办公楼及支付水电费的交易总额约0.36万元,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发生金额为0.03万元。

 4、深圳市创维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物业”)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号:440301104408628号,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万元;法定住所:深圳南山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201室;法定代表人:林卫平;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清洁服务,酒店管理(酒店执照另行申报),机电设备维护。

 (2)关联关系:

 创维物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系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关系 。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 2014 年本公司向创维物业支付办公物业租赁管理费交易总额约100万元,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发生金额为58.08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创维RGB销售电子元器件,以市场价定价,公平交易。向创维-RGB、遂宁锦华租赁办公场地及支付水电费,向创维平面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向创维物业支付办公物业租赁管理费,均按市场价作价,公平交易。

 2、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向创维RGB销售电子元器件,属非经常性交易事项,暂未签署长期性协议,将按上述定价原则,在业务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向创维-RGB、遂宁锦华租赁办公场地及支付水电费,向创维平面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向创维物业支付办公物业租赁管理费签署有长期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创维RGB销售电子元器件,属于正常的上下游产业链贸易,该交易按公允的市场价进行,本公司拥有独立的销售机构和市场网络,该交易占交易销售总额的比例较小,该等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也未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其构成依赖,该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同时,为了节约成本,向创维-RGB、遂宁锦华租赁办公场地及支付水电费,向创维平面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向创维物业支付办公物业租赁管理费等关联交易,系公司维护正常的生产、办公需要,该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调整后的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该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征得独立董事同意。该等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小,按公允的市场原则作价,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锦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华润锦华 公告编号:2014-46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一、部门设置

 ■

 二、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

 ■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0 股票简称:华润锦华 编号:2014-47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11月14 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11月13日-2014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00 至2014年11月14日下午15:00 中的任意时间。

 (3)催告公告日期:2014年11月11日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

 6、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南山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发放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发放监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相关公告。议案5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11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309号本公司证券综合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810”

 2.投票简称:“锦华投票”。

 3.投票时间: 201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锦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15:00(不含15:00)至2014年10月28日15:00(不含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在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309号

 联系人:张知 杨春华

 联系电话:(0755)26010358、(0825)2287329

 传真:(0825)2283399

 邮编:629000

 六、备查文件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如果委托人对此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4年11月 日 受托日期:2014年 11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华润锦华 公告编号:2014-40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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