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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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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6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仇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淑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进行追溯调整。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报表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本公司对报表列报事项进行了调整。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股本溢价之外的其他资本公积”项目,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列报,并对其进行追溯调整;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报表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七、 其他事项

 经查,本公司的关联方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经销商杭州杭叉叉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因此2013年至本期期末应无与其对应的关联交易,2013年年报披露关联采购金额9,132.48元、关联设备交易金额25,641.03元,及2014年中报披露的关联采购金额7,594.02元、关联方应付账款余额243,000.00元,实际上皆为非关联交易金额及余额,因考虑金额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故不作更正处理。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仇建平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3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仇建平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4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赛萍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5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 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4年1月26日起对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并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 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了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 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进行追溯调整。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报表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本公司对报表列报事项进行了调整。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股本溢价之外的其他资本公积”项目,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列报,并对其进行追溯调整;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报表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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