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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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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吉兴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凤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财务报表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且占报表日资产总额5%(含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10%(含10%)以上的项目分析:

 ■

 ■

 注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868.06%,主要原因: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增加所致。

 注2: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53.07%,主要原因:报告期销售商品赊销额增加所致。

 注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38.9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兴业贸易预付商品采购款增加所致。

 注4:应收利息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20.53%,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注5: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840.8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锡林矿业尚未收到转让其持有储源矿业51%股权部分价款所致。

 注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6315.2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应交税费借方余额在此项目列报所致。

 注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7.3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注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70.7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预付探矿权转让价款及勘探工程款增加所致。

 注9:短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12.9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00.00%,主要原因:公司一年内到期借款全部偿还借入短期借款所致。

 注1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0.00%,主要原因:期末期货持仓所致。

 注11:应付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购买商品开立信用证尚未到期所致。

 注12:应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5.8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上年度应付工程款、设备及材料采购款所致。

 注13:预收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2.3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收取客户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注1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1.08%,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上年度年终绩效工资所致。

 注1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58.30%,主要原因:报告期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注16: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87.37%,预计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9.0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锡林矿业持有储源矿业51%的股权转让所致。

 注17: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41.99%,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99.67%,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兴业贸易商品贸易收入、成本增加所致。

 注18: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96.00%,主要原因:报告期销售货物在公司选矿场直接交货,运输费用下降所致。

 注19: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54.9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利息减少及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注2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68.6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锡林矿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注2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期货持仓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注22: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788.4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锡林矿业持有储源矿业51%的股权转让所致。

 注23: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70.87%,主要原因: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注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196.8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同比增加所致。

 注2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69.9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锡林矿业持有储源矿业51%的股权转让所致。

 注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350.35%,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注2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2963.71%,主要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直接面向市场和公众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报告期内本次发行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

 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 120,000,000.00)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集团”)持有的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截止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且公司已经向兴业集团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全部款项。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报告期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期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6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矿业: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6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表决票3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矿业: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67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此等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相继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原有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二)离职后福利计划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重新评估职工薪酬安排,公司不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对合并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合并范围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公司依据准则要求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四)合营安排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营安排,对合并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

 1、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

 2、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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