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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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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4-06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魏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正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令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43,414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58.1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净额107,069万元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87,833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53.4%,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扩大制剂产品大销售规模,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34,614 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104.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北厂区搬迁,但尚未收到铁西区工业改造指挥部支付的补偿款1.15亿元;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8,544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1,169.7%,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用自有闲置资金6,500万购买理财产品;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49,278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31.4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搬迁加快进度,投入增加;

 6.工程物资期末余额为15,996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43.9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搬迁加快进度,投入增加;

 7.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5,787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71.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对研发项目的投入增加;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6,253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38.83%,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搬迁加快进度,投入增加;

 9.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97,257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39.4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未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加;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4,960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58.6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产品价格调整及原料药出口业务调整到子公司进出口贸易公司进行,导致销项税增加;

 11.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4,219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498.5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每月计提公司债利息353万元,但尚未支付导致;

 12.股本期末余额为47,466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42.1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发新股140,845,070股;

 13.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176,812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111.3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发新股,溢价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92,999万元;

 1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1,4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1.2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库存商品的存货跌价准备;

 15.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9,455万元,比上期增加679.97%,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北厂区搬迁,取得净收益8,555万元;

 16.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262万元,比上期金额减少54.43%,其主要原因是:上期处理报废设备较多;

 17.净利润本期金额为5,911万元,比上期金额增长71.8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加强市场营销和成本费用管控力度,毛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以及确认公司搬迁收益,导致公司利润增长;

 18.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为2,325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129.41%,主要是收到税务机关返还的出口退税增加;

 19.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4,239万元,比上期增加93.94%,主要是公司收到补贴收入增加921万元

 20.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金额为23,494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30.54%,主要是公司部分产品价格调整及原料药出口业务调整到子公司进出口贸易公司进行,导致增值税增加;

 2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5,841万元,比上期增加2098.62%,主要是公司将房屋土地处置收到补偿款5,749万元;

 2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4,675万元,比上期增加44.91%,主要是公司搬迁加快进度,支付用于搬迁的款项增加;

 23.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4万元,,比上期减少65.96%,主要是上年收购子公司支付100万元。

 24.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07,5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86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净额107,069万元;

 2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18,250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40.43%,其主要原因是:为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增加了银行借款;

 26.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4,543万元,比上期金额减少92.15%,其主要原因是:母公司上年同期收到集团公司借款15,000万,收到解付筹资保证金10,000万;

 2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72,830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39.2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应偿还的借款较上期增加。

 2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72,830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63.07%,其主要原因是:借款增加导致利息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出售存量零碎股相关事项

 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等业务产生了6,418股的存量零碎股,现集中记入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专用账户。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存量零碎股问题,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于2014 年8 月与登记公司签署了《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协议》并委托登记公司办理出售事宜,2014年9月出售净所得78,898.15元已划入本公司银行账户,并按规定列入资本公积科目。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执行此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有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013年度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新执行的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4---06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正文公告编号2014-061)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4--064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所形成的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4-062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执行此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有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013年度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新执行的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说明和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4-06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全年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 预计的业绩:盈利

 ■

 为便于投资者作同口径对比分析,将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本期股本数进行换算如下: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14年3月份公司将重工北街37号的北厂区92,112平方米土地面积中的30,25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移交给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根据协议约定将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获得115,070,266.35元补偿款,扣除该等资产(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的账面净值,本次土地等资产移交增加公司本期利润8,554万元。

 2、2014年公司本期加强市场营销和成本费用管控力度,经营业绩好转,导致公司利润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2014年全年实际业绩情况及财务数据以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为准。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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