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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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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慧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新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014年10月17日,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3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26%)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2014年10月20日,华菱集团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32,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03%)股份转入华泰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中。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编号:2014-54)》及《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编号:2014-55)》。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4年三季度以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在传统的需求旺季,钢材下游需求并未出现实质性的好转,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局面依然严峻,带来的钢材供求矛盾突出,钢价逐步下行。公司坚持两眼向内,深入对标挖潜,继续推进精益生产、销研产一体化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调整品种结构,改进产品质量,努力降低工序成本、外部物流成本和人工成本,提高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三季度实现利润总额3,894万元,1-9月累计实现利润总额9,291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显著改善。

 (1)经营结果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

 (2)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根据华菱集团与安赛乐米塔尔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修订协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华菱集团因受让安赛乐米塔尔所持本公司部分股权的要约收购义务,并经湖南省商务厅批准相关协议,目前已完成三期卖出选择权的交割。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的八项会计准则,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公司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i.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ii.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此外,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等由原列报资本公积项目转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因此调减201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10,741,223.12元,调增2013年12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10,741,223.12元。

 同时,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转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因此调增2013年12月31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3,807,366.46元,调减201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13,807,366.46元。

 iii. 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编号:2014-60)》。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曹慧泉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4-57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2014年10月13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在201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形式:通讯表决方式。

 三、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阅了2014年第三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及2014年第四季度经营计划,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实现利润总额3,894万元,1-9月累计实现利润总额9,291万元。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编号:2014-58)》及《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编号:2014-59)》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颁布或修订八项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拟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编号:2014-6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公司新增2014年与华菱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华菱湘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第三方机构运营承包炼铁厂三号烧结机烟气脱硫系统设备,公司关联方湖南华菱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菱节能环保公司”)中标,拟新增2014年日常关联采购241万元。同时,华菱湘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第三方机构包工包料实施炼钢混铁炉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的改造工程,华菱节能环保公司中标,拟新增2014年日常关联采购585万元。两项交易合计82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华菱集团2014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4-61)》。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通过了该议案。

 4、《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4-60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颁布或修订八项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按照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规定对照自身具体情况修订了原有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2、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此外,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等由原列报资本公积项目转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因此调减201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10,741,223.12元,调增2013年12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10,741,223.12元。

 同时,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转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因此调增2013年12月31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3,807,366.46元,调减201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13,807,366.46元。

 3、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其他五项会计准则的相关情况

 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4-61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菱

 集团2014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180㎡烧结设备和炼钢混铁炉设备环保治理和降低成本的需要,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华菱湘钢”)拟从湖南华菱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菱节能环保公司”)采购劳务和设备,交易金额共计826万元。

 2、华菱节能环保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菱集团”)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炼铁厂三号烧结机烟气脱硫系统设备的运营承包

 根据行业惯例,华菱湘钢一直委托外部专业公司管理炼铁厂三号烧结机烟气脱硫系统设备。2014年华菱湘钢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第三方机构对上述设备提供运营承包服务,华菱节能环保公司和另外一家单位入围,最终华菱节能环保公司中标。华菱湘钢与华菱节能环保公司签订了《运营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运营承包费约320万元,其中2014年预计发生241万元。

 2、炼钢混铁炉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的改造工程

 为满足环保要求,华菱湘钢2014年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第三方机构包工包料实施炼钢混铁炉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的改造工程,华菱节能环保公司和另外三家单位入围,最终华菱节能环保公司中标。华菱湘钢与华菱节能环保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工程施工费和设备采购金额分别约为110万元和539万元,合计649万元,其中2014年预计发生585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要点如下表所示:

 ■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批准2014年与华菱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约120.95亿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新增与华菱集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约1.29亿元。2014年1-9月公司与华菱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约75.86亿元,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加上本次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2014年公司与华菱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122亿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华菱节能环保公司为华菱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华菱节能环保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智海,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经营范围包括节能环保产品、设备、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环境工程、节能工程、新能源发电项目、余热余能利用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设计、施工;环保、节能设施运营及其技术开发、推广、咨询;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服务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与资产管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未取得许可证或资质证书不得经营)。

 三、协议及主要内容

 (一)华菱湘钢与华菱节能环保公司签署了《运营承包合同》,选聘华菱节能环保公司运营承包炼铁厂三号烧结机烟气脱硫系统设备,合同期限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运营承包费为320.4万元。

 (二)华菱湘钢与华菱节能环保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选聘华菱节能环保公司包工包料实施炼钢混铁炉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的改造工程。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09.8万元,预扣合同总额的1%作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设备采购金额约为538.9万元,按图或按JD4300B标准生产。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菱节能环保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出于环保治理目的实施的节能环保类项目。关联交易基于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为招标价或议标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新增与华菱集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新增的关联交易是出于环保治理目的实施的节能环保类项目。关联交易基于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为招标价或议标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相关协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4-6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10月13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在201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发出表决票5份,收到表决票5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上述议案的审议是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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