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002036 股票简称:宜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6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宜科科技”)股票自2014年10月30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76号文核准,宜科科技以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1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总股本202,248,9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60,674,670股。配股价格5元/股。

 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0月28日(R+5日)结束。现将本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宜科科技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60,674,670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宜科科技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5元的价格,以每10 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4年10月28日,R+5日)宜科科技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58,532,956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92,664,780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60,674,670股的96.470167%,超过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同时宜科科技控股股东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18,104,902股,故本次发行成功。

 2、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3、宜科科技控股股东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认购了其可配股份,本次公司配股融资过程中存在其他股东弃配的情况,导致雅戈尔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超过了30%。根据宜科科技2013年9月10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雅戈尔集团将免于发出要约。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披露当日(2014年10月30日,R+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相当于每10股配2.8941股。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4年10月16日(R-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君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西段888号

 联系人:穆泓、朱佩红

 联系电话:0574-88251123转8219

 传 真:0574-8825356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3516054

 传 真:0755-83516266

 特此公告。

 

 发行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