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2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72),10月8日、10月15日、10月22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73、2014-075和2014-078),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目前该事项正在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雏鹰农牧;证券代码:002477)自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各事项阶段性进展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尽快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雏鹰债,债券代码:112209)仍然继续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