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青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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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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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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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282.5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新增了采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业务,因此商业承兑汇票较年初有所增加。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53.6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的应收出口退税金额较年初增加较多。
(3)存货较年初增加了37.7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经济形势稳定,公司销售订单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公司增加了一定比例的存货储备。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了67.1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回了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了69.8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从南京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收回5.1亿元委托贷款。
(6)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了 58.1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发放了2013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等。
(7)应付股利较年初增加了115.5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向控股股东支付2013 年度已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
(8)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72.4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较年初增加较多,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同时增加。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了90.71%,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将所持有的重庆舜天西投实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股权转出,获得较大的处置收益。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98.18%,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重庆舜天西投实业有限公司等被转让股权的相关公司合计向本公司偿还欠款本息约7.40亿元。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3.03亿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南京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向公司归还了5.1亿元委托贷款,而上年同期公司向南京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发放了委托贷款7.3亿元。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6亿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加大了还款力度同时减少了向银行的融资。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公司将重庆舜天西投实业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8亿元。而本年度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有别于上年度的利润构成,故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度相比有较大幅度降低。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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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4-028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加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项目2014年年初数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项目2014年年初数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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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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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