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7日
5、会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6号公司5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投资用途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投资用途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投资用途的公告》。该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10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0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14年10月29日下午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79 投票简称:久其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元) |
总表决: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 |
议案1: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投资用途的议案 | 1.00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决相同意见。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投资者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登陆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投票。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15:00至10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会务联系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6号(邮编100176)
联系人:刘文佳
联系电话:010-88551199转9795
传真:010-58022897
八、其他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本次大会预期一小时,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 | 股东大会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投资用途的议案 | | | |
注:您如欲投票表决,则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