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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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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卿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世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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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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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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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17.90%,主要是本期新增部分应收票据尚未到期承兑以及背书转让所致。

 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77.27%,主要是本期部分电费未及时收回所致。

 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60.92%,主要是本期结算了预付土地及购房款。

 存货:本报告期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0.07%,主要是本期新增部分备品备件。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50.00%,主要是本期收到中广核亚王盐源长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款项。

 工程物资:本报告期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78.03%,主要是本期新增部分工程用材料所致。

 无形资产:本报告期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5.22%,主要是本期新增了部分土地使用权所致。

 应付账款:本报告期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7.62%,主要是本期部分应付购电费暂未支付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50.58%,主要是本期将计提的企业年金转入第三方机构托管所致。

 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241.47%,主要是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增加所致。

 (2)利润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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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60.84%,主要是上年同期根据凉府办函(2012)192号文件冲减已计提的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本期根据凉价调办[2014]2号文件计提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管理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1.92%,主要是去年底机构改革后,公司部分部门职能由管理转变为生产所致。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7.66%,主要是本期费用化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08.05%,主要是本期被投资单位亏损同比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90.64%,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土地补偿款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1.03%,主要是利润同比下降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6.95%,主要是本期成本增加、投资收益降低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16.96%,主要是子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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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3.80%,主要是本期收到追偿款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以及本期支付在建工程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为资产项目重分类,未对本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2014年7月1日起按所涉及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与披露,除《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会计准则变动不会对公司本期及2013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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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故我公司将上述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本期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减少2535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数增加2535万元。上述调整为资产项目重分类,未对本公司本期及2013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4-31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临2014-33号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4-32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4-33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和执行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期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要求,公司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报表科目金额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及2013年度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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