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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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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73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与声明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三泰电子”)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三泰电子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4年10月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

二、本次配股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配股发行、上市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65号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三泰电子本次配股共计配售72,440,237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4年10月30日起上市。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4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三泰电子
股票代码002312
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369,631,383股
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72,440,237股
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442,071,620股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 Santai Electronics Industry Co.,Ltd.

法定代表人:补建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69,631,383元(配股前);442,071,620元(配股后)

成立日期:1997年5月20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12月31日

公司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三泰电子 002312

邮政编码:610091

电话:028-62825222

传真:028-62825188

互联网址:http://www.isantai.com

电子信箱:santai@isantai.com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商用密码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计算机软件业、技术服务业;电子、电气、机电产品的开发、生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国内劳务派遣;进出口业;职业技能培训;档案管理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银行自助设备的清机、维修、远程值守服务;票据及其档案影像处理外包服务;物流、仓储信息系统设计及技术服务;金融外包服务。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本次配股前

2014年10月14日

本次配股后

2014年10月22日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补建董事长133,193,86836.03%159,832,64236.16%
陈延明董事、总经理2,583,8490.70%3,100,6190.70%
贾勇董事、董事会秘书4,564,4641.23%5,477,3571.24%
夏予柱董事、财务总监2,654,2260.72%3,185,0710.72%
张桥云董事--  
李小毅董事--  
陈宏独立董事--  
周友苏独立董事--  
马永强独立董事--  
贺丹监事--  
郝敬霞监事944,5270.26%1,133,4320.26%
何燕明监事20,1080.01%24,1300.01%
傅茂丹职工监事--  
张晓职工监事--  
罗安副总经理2,000,7230.54%2,400,8680.54%
刘禾副总经理1,307,0050.35%1,568,4060.35%
王长余副总经理301,6160.08%361,9390.0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补建,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补建持有发行人股份159,832,642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6.16%。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补建:男,出生于1964年,EMBA。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曾先后担任电子科技大学机电总厂工程师、副厂长、电子科技大学力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5月创办成都三泰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四)本次配股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发生变化,因本次配股导致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配股前

2014年10月14日

本次配股后

2014年10月22日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补建133,193,86836.03%159,832,64236.16%
2深圳市天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879,0008.36%37,054,8008.38%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999,9432.71%11,999,9322.71%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7,9261.49%6,609,5111.50%
5骆光明4,894,2251.32%5,873,0701.33%
6贾勇4,564,4641.23%5,477,3571.24%
7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33,3350.90%4,000,0020.90%
8夏予柱2,654,2260.72%3,185,0710.72%
9薛菊华2,603,3580.70%3,124,0300.71%
10陈延明2,583,8490.70%3,100,6190.70%

(五)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配股前本次发行股数本次配股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15,284,07231.1889%22,976,259138,260,33131.275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54,347,31168.8111%49,463,978303,811,28968.7244%
股份总数369,631,383100.0000%72,440,237442,071,620100.0000%

四、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发行72,440,237股,其中本次配股上市可流通股数为49,463,978股;

2、发行价格:10.14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0月14日(R日),配股缴款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R+1日)至2014年10月21日(R+5日);

5、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34,544,003.18元;

6、发行费用总额、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1,970.00
审计验资费用62.00
律师费用100.00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81.99
合计2,221.23

每股发行费用为0.31元(按全部发行费用除以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总额计算);

7、募集资金净额:712,331,707.16元;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43元/股(按照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20元/股(按照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10、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11、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承诺履行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补建已履行了认配股份的承诺。

12、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每变动5%的计算基准日调整为2014年10月30日。

五、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已于2014年10月29日披露了2014年三季度报告,请投资者查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料。

六、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喆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10层

电话:010-84183340

传真:010-84183221

保荐代表人:薛虎、贺婷婷

项目协办人:李志杰

项目经办人:蒲江、许捷、周碧、岳东霖、郭寒

上市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三泰电子本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配售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保荐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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