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国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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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人民币583,100,300元的价格收购了桂林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桂林华润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药业”)97.18%的股份。根据股东大会对公司管理层在本次收购协议生效后30个月内按照本次收购的同等条件继续收购天和药业其他股东的股份的授权,截至2014年半年度,公司已收购另外5名股东持有的股份380,292股,共持有天和药业97.91%的股份。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三期股份转让款的支付,并进一步收购天和药业另外1名股东持有的328,032股股份,截至报告期末,该股份收购事项尚在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共计持有天和药业98.54%的股份。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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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报告期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期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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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4—026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4年10月24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调整建设银行项目贷款金额的议案
为推进落实“中药资源和配方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拟将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金额由人民币5,000万元调整至人民币1亿元,期限由两年延长至三年。该项目主要用于公司深圳观澜基地的技术提升和设备升级等。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4-02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4-02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03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见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正文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03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3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4—027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4年10月24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公司监事会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针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记载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03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4—028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2013年11月14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目前,该授权额度即将到期,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营运资金及综合评估风险和收益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含珠海华润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一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目的: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部分闲置资金,全面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水平。
投资对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含珠海华润银行理财产品),单笔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资金可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在投资期限内,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选择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并与相关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成立理财小组,公司总裁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等成员组成,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具体负责理财操作事项,每月向理财小组成员做理财汇报。具体经办人在理财小组成员指导和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由资金管理部提交投资理财分析及收益预测报告,经理财小组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已经制定了《现金理财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加强定期跟踪及管理,严控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且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计7亿元(含珠海华润银行理财产品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对以上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备查文件
1、华润三九2014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4—029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加强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票据流转效率,公司将在中国银行的部分综合授信额度与4家全资子公司共同作为该额度的使用人,全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仅限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公司并为其在该授信额度下实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公司在中国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授信期限2年,拟给予4家全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合计不高于人民币2.5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议案已经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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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的4家公司均为华润三九之全资子公司。
1、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北路彩电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吴伟军
注册资本:6456.4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彩盒印刷包装和其它包装用品及商标印刷、设计、制作国内外印刷品广告业务;产品40%外销。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昆明市、哈尔滨市、上海市、济南市、北京市、广州市、海南、哈尔滨、西安、兰州、武汉、毫州、呼和浩特、郑州、长沙、杭州、成都、重庆、福州、厦门、贵阳、沈阳、大连设立分支机构。
主要会计数据:2013 年末,总资产人民币 4.73 亿元,总负债人民币 2.62 亿元,流动负债人民币2.62 亿元,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0.14亿元,净资产人民币 2.11 亿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5.85 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0.37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31亿元。201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4.39亿元,总负债人民币2.21亿元,流动负债人民币2.21 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18亿元;2014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7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0.07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07亿元。
2、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工业区凯丰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杨战鏖
注册资本:7401.9万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会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原料药、制剂、面膏、医疗器械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日用化妆品的研发、加工、生产和销售。
主要会计数据:2013 年末,总资产人民币5.08 亿元,总负债人民币 1.75 亿元,流动负债人民币1.20 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34亿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90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4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25亿元。201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5.66亿元,总负债人民币1.62亿元,流动负债人民币1.07 亿元,净资产人民币4.04亿元;2014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7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0.8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71亿元。
3、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金桔嘴
法定代表人:潘红炬
注册资本:12,280,000元
经营范围:制造: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凝胶剂,搽剂,滴耳剂,溶液剂(外用),糖浆剂,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栓剂,原料药(硝酸咪康唑、克霉唑、佐匹克隆、硝酸益康唑、甲硝唑、甘草酸二铵、咪喹莫特、氯雷他定、头孢吡肟、头孢美唑钠、硫酸头孢匹罗),药用辅料(月桂氮卓酮),冻干粉针剂,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滴丸剂、酊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和外用制剂),护肤类、洗发、护发类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片剂、口服液),消毒类产品、纸制品销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药研究开发。
主要会计数据:2013 年末,总资产人民币 4.24 亿元,总负债人民币 0.67 亿元,流动负债人民币0.36 亿元,净资产人民币 3.58 亿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06 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0.50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43亿元。201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4.32亿元,总负债人民币0.63亿元,流动负债人民币0.34 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69亿元;2014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94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0.12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11亿元。
4、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润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喻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颗粒剂、片剂、散剂、糖浆剂、合剂、煎膏剂、油剂(外用)、溶液剂(外用)、硬胶囊剂的生产、销售。
主要会计数据:2013 年末,总资产人民币 3.02 亿元,总负债人民币 0.97 亿元,流动负债人民币0.89 亿元,净资产人民币 2.05 亿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37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0.74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61亿元。201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3.38亿元,总负债人民币0.96亿元,流动负债人民币0.70 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42亿元;2014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0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0.47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37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4家全资子公司在授信额度下实际使用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与中国银行就本次担保事项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所担保债务之最高本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三)担保范围:主债务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务的,则基于该主债务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务,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给予下属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是为了加强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需要,该额度仅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公司通过票据池业务可实时监控子公司票据开立及流转情况,参与本次额度切分的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整体业务风险较低。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董事会批准本议案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3%。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4—030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实施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八项具体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八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此外,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根据上述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年初数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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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对以上议案的表决结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华润三九2014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华润三九2014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4—032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华润三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4年11月13日下午2点半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4年 11月12日下午15:00至11月13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7日下午3点正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6、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1号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分别经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201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会议文件、备查资料准确、完整。
(二)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1-2内容详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23)、《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26)、《华润三九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4-028),前述公告分别于2014年8月23日、2014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帐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0日-12日9:00-17:00;11月13日9:00-14:30。
3、登记地点: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1006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99;投票简称:三九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
(3)在议案1至议案2“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和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和子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15:00至2014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360999-393691、393692
传真:0755-83360999-396006
邮编:518110
2、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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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99 证券简称:华润三九 公告编号:201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