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田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冷姝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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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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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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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1,500万元,减幅33.76%,主要原因系公司投资6,000万元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2)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2,00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于报告期内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所致;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95万元,增幅116.72%,主要原因系购买原材料极板,支付订金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280万元,减幅26.96%,主要原因系公司股票发行后,陆续收回前期支出的其它发行费用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6,00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投资6,000万元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6)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8,600万元,增幅319.36%,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的基建工程投入所致;
(7)工程物资: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43万元,增幅40.8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模具的自主设计生产,减少了外发加工;
(8)短期借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12,500万元,减幅86.21%,主要原因系募资资金到位后,公司置换前期募投项目的投入资金后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1,10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支付货款所致;
(10)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75万元,增幅32.47%,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客户增加,预付货款收入增加所致;
2、利润表
(1)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10万元,减幅38.58%,主要原因系免抵税额下降所致;
(2)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100万元,减幅96.18%,主要原因系募资资金到位后,公司置换前期募投项目的投入资金后偿还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6万元 ,减幅64.17%,主要原因系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
(5)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10万元,增幅648.30%主要原因系公司出售高沙三街22号房产收益及收到政府拨付的上市奖励资金所致;
(6)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8万元,增幅886.45%,主要原因系公司处置固定资产(高沙三街22号房产)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300万元,增幅224.28%,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客户回款力度及退税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900万元,增幅139.28%,主要原因系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棠下基建工程以及设备投入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700万元,增幅1014.65%,主要原因系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元与其他4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201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张海坚先生共同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张海坚先生以及广东科杰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境内法人)、杨伟鸿(境内自然人)、何灼贺(境内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出资设立江门市蓬江区金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注册资本拟定人民币2亿元,各投资方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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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自然人股东张海坚先生为公司离任独立董事,正式离任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离任时间不足十二个月,张海坚先生与公司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共同投资小额贷款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董事会审议不涉及现任关联董事,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总额度超出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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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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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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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田畴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14-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