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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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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礼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碧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柏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4月25日,公司与德国上市公司Schweizer Electronic AG.(下称“Schweizer”)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就广泛应用在全球汽车和工业领域的射频印制电路板产品开展合作,Schweizer成为我公司射频印制电路板产品在欧洲的独家经销商,协议有效期为10年,可以延期。

 2014年7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沪士国际有限公司分别与Schweizer实际控制人Schweizer家族的部分家族成员以及Schweizer Singapore Pte.Ltd.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合计购买其持有Schweizer的17.01万股股份,占Schweizer总股本4.5%。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七、2014年第三季度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质押式债券逆回购的累计金额为13,060万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2012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投资于质押式债券逆回购的累计金额为3,000万元,投资于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2,690万元。于2014年9月30日,债券质押式逆回购未到期本金为8,380万元,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为2,690万元。于报告期末没有逾期未收回的理财本金和收益,无涉诉情况,未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八、2014年第三季度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2014年第三季度,公司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的地点均在公司会议室;接待方式均为实地调研;接待对象均为机构;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主要为PCB行业情况、公司搬迁情况、黄石项目情况以及与德国Schweizer Electronic AG.在射频印制电路板领域的合作情况。

 ■

 九、审计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礼淦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吴礼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4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信用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折合人民币叁亿壹仟万元整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及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限额壹亿陆仟万元整,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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