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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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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索芙特 公告编号:2014-04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梁国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振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阳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800,100.00元,较期初减少91.24%,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3,939,568.49元,较期初减少47.55%,主要原因是往来款挂帐减少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442,900.00元,较期初增加70.58%,主要原因是年初在建工程的延续及本年继续投入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1,618,054.78元,较期初减少59.68%,主要原因是本期正常摊销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28,000,000.00元,较期初增加1547%,主要原因是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大批量货款,约定承付期限未到。

 (6)预收账款期末余额71,893,954.14元,较期初增加39.38%,主要原因是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132,158.41元,较期初减少38.52%,主要原因应付未付年终奖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527,679.78元,较期初减少67.13%,主要原因是本期末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较大,应交增值税相对减少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41,562,777.2元,较期初增加298.47%,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合作单位保证金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12,068,097.15元,较上期增加103.15%,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实际利率升幅较大以及支付票据贴现利息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4,792,859.38元,较上期增加83.00%,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12,339.84元,较上期减少82.64%,主要原因是投资的证券“易基消费行业”市场价值变动所致。

 (13)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262,536.85元,较上期减少136,057.79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14)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1,635,896.06元,较上期增加84.74%,主要原因是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与报废过期商品较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15)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847,458.29元,较上期减少574,216.14元,主要原因是递延所得税费项目计算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5月2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索芙特科技通知,索芙特科技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此,公司股票于2014年5月26日起停牌。自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方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目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仍在全力推进之中。

 公司承诺在2014年11月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有关文件。如公司未能在2014年11月4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但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1月4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少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根据梧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公司享受退城进园优惠政策,公司所在地的梧州生产基地已于2014年5月底开始停止生产活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索芙特 公告编号:2014-048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

 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4 年5月26日起停牌,于2014年6月3日披露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自停牌以来,我公司与汤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始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上述中介机构按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初步完成了对标的资产的财务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大量工作。

 为促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我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与汤始公司进行了多次协商,就关键合作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2014年10月27日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汤始公司发来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函》。汤始公司表示:截至目前为止,鉴于汤始公司的境外架构,与此相关的一揽子交易协议等工作事项繁复,重组涉及资产范围较广、尽调环节较多,涉及方案程序复杂,汤始公司与中介机构经过多次的努力及沟通,认为相关条件尚不成熟,业绩预期目标尚不能达到期望值,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实施该重组事项。

 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筹划该重组事项;同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考虑到公司的现状和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公司决定启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 年10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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