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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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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402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28,375,116.17元,减幅30.02%,主要系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8,347,324.20元,增幅86.30%,主要系应收票据未到期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2,742,224.35元,增幅83.76%,主要系生产采购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97,051,561.36元,增幅40.04%,主要系执行期合同的存货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0,000,000.00元,增幅100%,主要系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26,524,437.75元,增幅148.61%,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东方科技环保节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东方智能科技园及控股子公司广州东方电科自动化有限公司购置房产所致。

 7、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52,051,946.41元,增幅67.49%,主要系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24,006,926.83元,增幅43.04%,主要系计提的职工绩效工资增加所致。

 9、应付股利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906,775.00元,增幅8,573.63%,主要系公司子公司现金分红期末尚未发放所致。

 10、预计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8,543,355.19元,增幅112.10%,主要系子公司计提质量保证金增加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期减少4,912,892.66元,减幅37.52%,主要系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减少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期增加4,570,284.33元,增幅111.25%,主要系计提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期减少-722,853.81元,减幅41.45%,主要系捐赠支出和其他非经常性支出减少所致。

 14、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5,547,841.04元,增幅77.27%,主要系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减少70,260,239.73元,减幅-121.06%,主要系本期采购商品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加60,573,396.07元,增幅1,010.17%,主要系偿还借款支付的资金减少和子公司增资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丁振华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402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内容,请详见2014年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编号2014022-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表决情况: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表决情况: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402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内容,请详见2014年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编号2014022-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402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议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有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013年度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4]467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事项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仅为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初步测算。我们将在2014年年报审计中,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审计后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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