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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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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 华 都 公告编号:2014-03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文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美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变化情况

 1、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50.27%,主要受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及预收款项减少的影响。

 (2)应收利息报告期增加33.84万元,系应收幕集资金存款息。

 (3)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6198.12万元、增幅45.61%,主要受预交储值卡税金及增值税留抵额增加的影响。

 (4)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幅33.82%,主要受可抵扣亏损及积分费用、免租期因素等暂时性差异影响。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幅122.42%,系支付购商场款。

 (6)预计负债较期初减少182.5万元,降幅58.4%,系已处理部分因关店应支付外租户违约金。

 (7)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幅43.45%,系报告期盈利所致。

 2、利润表:

 (1)营业外收入1,164.81万元,比增113.39%,主要为本期补贴增加。

 (2)营业外支出565.8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5.81%,主要系同比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减少等。

 (3)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340.65%,系因利润总额本期盈利而上期亏损的影响。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为4772.78万元、上期亏损4,938.74万元,主要系去年底关闭亏损门店止损等影响。

 (5)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均为本年盈利、上年亏损状况,主要系去年底关闭亏损门店止损等影响。因基期为负值,故增减幅度的计算不适用。

 (6)少数股东损益报告期为-935.4万元,同比增亏73.85%,主要受莆田万家惠公司亏损影响。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6,699.74万元,主要受预收款项减少等影响。

 (2)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440万元,系收回对漳浦华顺置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款,并取得投资收益180万元。

 (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0万元,系电商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

 (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系报告期向银行借款20,000万元,已归还5,000万元。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4.53万元,系支付银行利息。

 (6)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与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的差异40万元,系受开具保函保证金剩余保证期限超过三个月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陈发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华都集团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2014年7月3日)起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含首次已增持股份在内),并将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2014年10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在增持期间,陈发树先生及新华都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增持本公司股份13,900,0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7%,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依据该项规定,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进行核算,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末账面值为668,000,000.00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并以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同时对合并报表期初数作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贵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4-032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28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由于工作人员填报错误,在“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表中出现了2处错误,在“第三节 重要事项”的“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表中出现了1处错误,现更正如下:

 1、对“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表的更正情况

 更正前:

 ■

 更正后:

 ■

 2、对“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表的更正情况

 更正前:

 ■

 更正后:

 ■

 公司已将更正后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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