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建峰化工 公告编号:2014-044
债券代码:112122 债券简称:12建峰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游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本公司根据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将本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条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情况:
公司在本报告期已按照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报表项目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 其他事项说明
(一)项目建设
弛源化工的聚四氢呋喃项目针对前期装置联动试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季度对装置进行了系统消缺,同时针对该产品配套性强的属性,对多家客户开展送样、落实订单等工作。目前公司一方面与技术提供方对装置进行优化和完善,另一方面继续全力开拓市场,确保年内完成项目转固的目标。
(二)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4年1月14日,公司到期赎回2013年11月7日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10,000万元“恒裕金理财-聚盈系列”2013年第15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累计获得投资收益917,808.22元。
2014年1月14日,公司到期赎回2013年12月6日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6,000万元“恒裕金理财-聚盈系列”2013年第16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累计获得投资收益319,561.64元。
2014年1月15日,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5,000万元“恒裕金理财-聚盈系列”2014年第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在2月20日到期赎回,公司累计获得投资收益292,465.75元。
2014年5月7日,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10,000万元“恒裕金—财富快线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在5月13日、27日分别赎回5000万元,公司累计获得投资收益187,945.20元。
2014年6月4日,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10,000万元“恒裕金—财富快线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在6月17日赎回10,000万元,公司累计获得投资收益187,945.21元。
2014年6月5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10,000万元“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在7月5日赎回10,000万元,公司累计获得投资收益310,410.96元。
2014年6月9日,公司在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5,000万元“现金管理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在6月16日赎回5,000万元,公司累计获得投资收益36,438.36元。
2014年8月5日,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3,000万元“恒裕金—财富快线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在8月13日赎回3,000万元,公司累计获得投资收益27,904.11元。
2014年8月6日,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3,000万元“恒裕金—财富快线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在8月21日赎回3,000万元,公司累计获得投资收益56,958.90元。
2014年8月6日,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4,000万元“恒裕金—财富快线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在9月11日赎回4,000万元,公司累计获得投资收益209,041.10元。
2014年9月3日,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5,000万元“恒裕金—财富快线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在9月25日赎回5,000万元,公司累计获得投资收益138,561.65元。
2014年9月3日,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10,000万元“恒裕金—财富快线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在10月9日赎回10,000万元,公司累计获得投资收益209,041.10元。
2014年10月11日,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8,000万元“恒银创富—现金管理C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16天,预期年化收益率4.4%。
截止报告日,公司本年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7.3亿元,累计赎回银行理财产品8.1亿元,持有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8,000万元。
四、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五、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确数
■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详细内容参见本节“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 平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建峰化工 公告编号:2014-042
债券代码:112122 债券简称:12建峰债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13名。
(四)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决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八项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 建峰化工 公告编号:2014-043
债券代码:112122 债券简称:12建峰债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
(四)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阴文强主持。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公司监事会对《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建峰化工 公告编号:2014-046
债券代码:112122 债券简称:12建峰债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等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今年上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损益产生影响。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九项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并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八项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原有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本公司根据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将本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条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情况:
公司在本报告期已按照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先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等会计准则,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建峰化工 公告编号:2014—045
债券代码:112122 债券名称:12建峰债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产品尿素、三聚氰胺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以及天然气价格同比上涨。
(2)产品市场及冬季天然气供应存在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3)本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根据公司的初步测算做出,如果市场情况有变化或公司在本报告披露后发生目前尚无法预料到的变化,将影响本业绩预告的准确性,具体数据以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