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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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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范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玉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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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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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下列各项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40,441,903.09元,比期初余额430,950,315.81元增长71.82%,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工业产品自营出口的营业收入占整个工业产品营业收入的49.28%,由于自营出口产品货款结算周期较长,故应收账款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90,182,959.21元,比期初余额386,535,839.27元下降50.8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锁价采购支付给钢材供应商的预付款购销合同已执行完毕,故预付款项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8,956,852.81元,比期初余额44,008,825.28元下降79.65%,其主要原因是2013年公司与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梦兰集团有限公司和黑河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意向书》后,投资方向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梦兰集团支付了3,000万元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今年6月份公司转作正式投资款。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零,期初余额为579,000,000.00元,该款为公司存放于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到期后转入银行存款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08,290,000.00元,比期初余额83,590,000.00元增长了29.5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对上海瑞力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投资2,5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2013年度报告中长期股权投资原期末余额为92,382,333.45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零,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14年度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节——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期初余额为8,792,333.45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余额为83,590,000.00元。

 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783,161,997.49元,比期初余额8,792,333.45元增长8807.33%,其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公司临2013-061《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司与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梦兰集团有限公司及黑河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协议》,报告期内投资方向目标公司支付增资款488,960,000.00元,并向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支付股份转让款244,377,600.00元,二是报告期内向北京易麦克科技有限公司投资43,000,000.00元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03,485,711.68元比期初余额68,735,432.94元增长50.5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尚在竣工验收中。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21,559,980.70元,比期初余额14,590,631.34元增长47.7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所提坏账准备和摊销股权激励成本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470,000,000.00元,比期初余额70,000,000.00元增长571.43%,其主要原因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办理了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181,653,215.21元,比期初余额127,477,643.53元增长42.50%,其主要原因是根据购销合同,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了银行承兑汇票后支付给供货商的货款。

 11、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306,428,406.17元,比期初余额127,626,720.79元增长140.10%,其主要原因是根据购销合同,部分应支付供货商的货款尚未到付款期。

 12、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192,912,266.41元,比期初余额70,380,569.53元增长174.1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和客户签订了购销合同后,客户支付给公司的预付款。

 1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2,357,880.66元,比期初余额8,229,506.33元下降71.35%,其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末公司按规定提取的职工年薪工资已于今年一季度发放完毕。

 1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0,134,735.43元,比期初余额6,433,287.88元增长57.54%,其主要原因是2014年九月份应交增值税税额较大尚未入库。

 15、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4,144,699.87元,比期初余额7,829,945.20元下降47.07%,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三月份发行的200,000,000.00元短期融资债券至年末预提的利息已于今年三月份支付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零,期初余额为200,000,000.00元,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三月份发行的200,000,000.00元短期融资债券于今年三月份到期后已还本付息结束。

 二、利润表下列各项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期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累计发生额为1,746,366,044.76元,比去年同期1,172,503,910.04元增长48.94%,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主营业务中工业营业收入1,445,527,485.32元,比去年同期916,968,985.68元增长57.64%。

 2、期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累计发生额为1,384,494,339.14元,比去年同期948,745,204.60元增长45.93%,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主营业务中工业成本1,111,578,349.97元,比去年同期711,865,801.06元增长56.15%,营业成本的增幅小于营业收入的增幅。

 3、期初至报告期末销售费用累计发生额为71,635,571.27元,比去年同期39,805,927.86元增长79.9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费用中运输费累计发生额61,914,636.08元,比去年同期28,874,230.70元增长114.43%。导致运输费用大幅度增长的原因是公司出口至阿尔及利亚的输变电铁塔购销合同的销售价为到岸价(C&F),报告期累计发生运输费45,344,193.00元所致。

 4、期初至报告期末管理费用累计发生额为82,286,020.74元,比去年同期51,968,118.24元增长58.34%,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报告期摊销的激励成本28,219,485.24元所致。

 5、期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累计发生额为2,018,054.28元,去年同期为-9,407,327.13元,其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今年贷款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而导致利息支出的增长,二是超募资金于今年已陆续使用完毕,存款利息收入大幅度减少所致。

 6、期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累计发生额为19,153,035.51元,比去年同期3,848,153.89元增长397.72%,其主要原因是至报告期末提取坏账准备后,应收账款余额为740,441,903.09元,比期初430,950,315.81元增长71.82%。

 7、期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累计发生额为896,214.72元,比去年同期5,631,400.00元下降84.09%,其主要原因一是被投资单位2013年度分红比上一年度有所下降,二是三季度按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出现亏损,确认投资损失后导致投资收益下降。

 8、期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利润的累计发生额为185,693,866.30元,比去年同期140,633,630.09元增长32.0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主营业务利润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9期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累计发生额为13,509,759.69元,比去年同期51,272,097.46元下降73.65%,其主要原因是去年公司第二分厂土地由政府收储后,该分厂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处置收益4900余万元。

 三、现金流量表下列各项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期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9,708,932.83元,去年同期为-245,154,695.45元,其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资金回笼情况较好,二是预付款项大幅度减少,三是预收款项大幅度增长等原因所致。

 2、期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2,838,769.66元,去年同期为-694,925,215.52元,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投资的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易麦克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3、期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256,241.50元,比去年同期149,409,240.00元下降了77.7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融资款400,000,000.00元,扣除归还短期融资债券200,000,000.00元及支付2013年度股东分红和偿付利息支出166,743,758.50元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重大投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超募资金支付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款增资款688,408,908.01元,以自由资金支付44,928,691.99元,共计支付733,337,600.00元,公司现持股比例为16.67%。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公司入股的工商变更手续。

 公司履行特别重大合同情况:

 公司与阿尔及利亚CAMEG公司在2013年内签订的项目为CONTRACT N°PE25/13CAMEG的提供25,660基220Kv ST EUCOMSA线路铁塔合同,截止至2014年三季度末,共完成15批次的供货,公司供货总量约为74,000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建刚先生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在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所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承诺。”发行时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建刚先生关于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风范股份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人作为风范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再与公司发生经营性的业务往来;为公司利益或生产的需要,确需与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或者与本人及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的交易,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的规定,均需由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3、本人承诺不利用风范股份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地位,损害风范股份的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行时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其他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建刚先生首发限售期到期后自行延长股份限售承诺:“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风范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风范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风范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延长的锁定期外,本人在风范股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风范股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风范股份股份,并在本人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承诺期限为2014年1月18日至2015年1月18日。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财政部相继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七项会计准则后不会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本年度中期报告合并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3.5.1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在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之前,本公司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作为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在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之后,本公司将这类投资改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政策核算,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自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相应调整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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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以上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实施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七个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2014年1-3月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财会[2014]1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会[2014]16号)3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4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上述7项企业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201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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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到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叙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下列议案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4年10月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37)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5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10月25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范建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下列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4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37)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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