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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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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彭政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美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玉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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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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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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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4年4月3日发布了2014-016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以及《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了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集团”)的 17 名自然人股东与浙江融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融信”)于 2014 年 4 月 1 日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浙江融信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黄大成等 17 名自然人持有的恒生集团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4年6月3日,本公司发布2014-033号《提示性公告》,说明公司收到恒生集团的来函,本次交易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完成了第一次交割,即17名自然人股东按其持有的恒生集团的股权比例将总计 24.12%的股权过户至浙江融信名下,并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程序。

 2014 年9月26日,本公司发布了2014-053号《关于浙江融信收购恒生集团股权涉及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批准的提示性公告》,提示该事项的重大进程。

 2014年10月17日,公司发布2014-061号《提示性公告》,说明本公司收到恒生集团的通知,本次交易各方根据协议约定,完成交割手续,即17名自然人股东按其持有的恒生集团的股权比例将恒生集团总计100%的股权过户至浙江融信名下,并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程序。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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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变更了对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核算方式,由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按要求追溯调整期初数。涉及金额19,607.90万元,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转出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4-06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

 三季度购买理财产品的汇总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三季度,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投资理财的机构“公司理财小组”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以及公司董事长依照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审批进行理财投资,具体的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披露如下表。

 公司投资理财的决策审批程序和具体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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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14项系上一报告期购买持续到本报告期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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