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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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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3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震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永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金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送红股(每10股送2股),股本由年初的3.6亿股变更为报告期末的4.32亿股,使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大幅度减少。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账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56.66%,主要系直揽工程收入增加、结算期延长所致。

 预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31.44%,主要是增加树脂原料储备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248.28%,主要是参与招投标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比年初增长153.33%,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比年初增长33.63%,主要是原材料储备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比年初增长77.58%,主要是预收的工程项目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长49.27%,主要是保证金与押金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增长790%,主要是长期借款中到期时间短于一年分类转入所致。

 长期借款比年初下降42.86%,主要是长期借款中到期时间短于一年分类转出所致。

 (2)利润表项目: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09.86%,主要是占用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78.06%,主要是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上升所致。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36.10%,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251.67%,主要是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6.60%,主要是人工成本与期间费用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12.28%,主要是收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同比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92.07%,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8月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公司于2014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产生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八项准则,该等准则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动,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无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形。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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