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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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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利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雨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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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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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利率为6.38%,兑付日为2015年8月25日。详见2014年9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目前正在进行2014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注册。

 3、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全资子公司怀化市双阳林化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其双氧水一期装置进行技术改造,目前该项目已投产。

 4、2013年7月,公司公告了全资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搬迁事项。为加快推进项目进程,2014年湖南省国资委、永州市委、市政府及公司委托的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湘江纸业搬迁的原则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洽谈,形成了以下纪要:同意将湘江纸业搬迁至岳阳林纸本部(岳阳市城陵矶);同意将湘江纸业原址土地变性为商居开发用地,并将湘江纸业原址土地处置的全部收益用于支持湘江纸业搬迁和企业原址周边规划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永州市政府对该地块规划及土地变性予以支持。具体详见2014年7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湘江纸业搬迁事项的进展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注:公司与沅江纸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自2014年1月1日起受托管理沅江纸业除股东会、董事会权限以外的全部生产经营管理,期限三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4-041 公司债券代码:122257 公司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0人,实际表决10人。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会结构、提高董事会运行效率,同意将董事会人数由11名调整为9名,副董事长由2人调整为1人,并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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