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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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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43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名称: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22 日公告了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66.76%股份的股东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达”)于2014年10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三)临时提案名称及内容:

《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的1#厂房(多晶硅铸锭车间)和3#厂房(区熔单晶硅棒车间)项目已全部完成,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特提议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其提案日的结余利息约99,884,215.50元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补充完毕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全部利息均使用完毕。

(四)本提案无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五)临时提案是否需要网络投票:是

二、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三、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完整提案如下: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冯焕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范朝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朱仁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张文慧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李人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张国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邱靖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张韶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王文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苏铁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李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44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3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因情况紧急,董事长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7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47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 1:00至3:00

(四)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表决,同一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会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公司4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冯焕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范朝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朱仁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张文慧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李人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张国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邱靖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张韶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王文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苏铁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李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收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上述股东书面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

1:00—5:00;

(二)登记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上述授权委托书原件应至少在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1:30前送交至公司证券部。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见附件二)按上述方式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一并送达至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马丽言

联系电话:010-80803979 联系传真:010-80803016-8298

公司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邮政编码:100176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冯焕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范朝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朱仁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张文慧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李人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6选举张国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7选举邱靖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选举张韶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选举王文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苏铁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选举李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后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事项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事项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会回执

股东姓名(名称)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持股数量(股)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4年11月4日17:00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邮寄送达的,以到达邮戳为准。

2、如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中写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本回执的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至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88908;投票简称:京运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表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表决99.001股2股3股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001股2股3股
1.1选举冯焕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11股2股3股
1.2选举范朝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21股2股3股
1.3选举朱仁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31股2股3股
1.4选举张文慧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41股2股3股
1.5选举李人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51股2股3股
1.6选举张国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61股2股3股
1.7选举邱靖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71股2股3股
1.8选举张韶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81股2股3股
1.9选举王文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91股2股3股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001股2股3股
2.1选举苏铁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11股2股3股
2.2选举李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1股2股3股
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3.001股2股3股
4《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4.001股2股3股
5《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001股2股3股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001股2股3股
7《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7.001股2股3股

4、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投票示例

例如:某投资者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同意,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908买入99.001股

某股东对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下的子议案1.1“选举冯焕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908买入1.01元1股

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一下的子议案1.1为例,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一下的子议案1.1为例,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6、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的,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仅对某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 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4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5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286,885.1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 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中900,000,000.00元用于公司的募投项目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1,513,713,114.86元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2011年9月2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8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制订了专户存储制度并采取专户储存。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7,923,222.54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1]第1610号)。截止2011年10月10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工作。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华夏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根据相关授权,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2 日共使用 3.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华夏银行的 3 只银行理财产品。第一只产品名称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HY2013Q12M256”,认购金额为5,000 万元,该理财产品已经于2013 年 12 月 16 日到期;第二只产品名称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HY2013Q12M257”,认购金额为1 亿元,到期日为2014 年 9 月 16 日;第三只产品名称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HY2013Q12M258”,认购金额为2.3 亿元,该理财产品已经于2014 年 3 月 17 日到期。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使用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华夏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HY2013Q12M352”,该理财产品已经于2014年3月19日到期。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购买名称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HY2014Q12M208”,认购金额为2.3亿元,该理财产品已经于2014年5月4日到期。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购买名称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HY2014Q12M210”,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经于2014年5月4日到期。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厦门国际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根据相关授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使用9,3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 131320 期”,到期日为2014 年 10 月 26 日。

(三)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00,000.0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截止2011年12月16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

2、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50,000,000.0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

3、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77,713,114.86 元及利息 42,286,885.14 元合计 3.2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

(四)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部分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天能运通增资32,200万元人民币,其中193,108,380.00元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128,891,620.00元来源于已经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出来的资金。针对本次增资资金,天能运通已经开立专户进行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和相关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工作已于2011年10月31日完成。

2、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对原募投项目3#厂房年产400台多晶硅铸锭炉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公司使用原建设内容尚未投入的金额11,094.00万元外加使用超募资金14,300.00万元在原募投项目3#厂房投资建设年产150吨区熔单晶硅棒内容。

3、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

公司于2012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MW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4,300.00万元,其中34,3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60,000.00万元采用银行贷款。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原募投项目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将剩余金额54,307.08万元中的50,400万元全部进行变更,用于投资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25,200万元和25,200万元。

三、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结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的1#厂房(多晶硅铸锭车间)和3#厂房(区熔单晶硅棒车间)项目已全部完成,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截至2014年10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0,募集资金结余利息约99,884,215.50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扩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也便于募投项目结项,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10月26日的结余利息约99,884,215.50元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补充完毕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全部利息均使用完毕。

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在3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履行披露义务。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九、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3、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4、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公司资金压力。

鉴于上述情况,京运通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京运通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45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因情况紧急,监事会主席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铁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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