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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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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新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筱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5,801.77万元,减少52.95%,主要系本期新增三氯吡啶醇钠及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销售资金占用及支付工程项目款项所致。

 2、本报告期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7,950.16万元,增长81.03%,主要系本期三氯吡啶醇钠销售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956.45万元,减少59.26%,主要系本期工程项目预付款重分类所致。

 4、本报告期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50.32万元,减少91.05%,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存单减少所致。

 5、本报告期长期股权投资较去年同期增加475.00万元,主要系本期投资福洹纺织实业江苏有限公司所致。

 6、本报告期工程物资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35.75万元,增长74.54%,主要系本期购入部分未安装设备所致。

 7、本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88.69万元,增长58.90%,主要系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8、本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129.86万元,主要系预付工程款项重分类所致。

 9、本报告期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339.13万元,增长54.00%,主要系新增三氯吡啶醇钠产能及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所产生的原料应付款及工程设备应付款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91.23万元,增长62.24%,主要系二甲基海因预收款增加所致。

 11、本报告期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032.00万元,增长89.38%,主要系本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12、本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1,117.50万元,增长69.20%,主要系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二)损益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96.41万元,减少68.94%,主要系本期公司以缴纳的流转税计提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682.55万元,增长40.81%,主要系本期公司新产品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市场开拓费用及产品销售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57.84万元,增长41.82%,主要系本期公司银行贷款增加致借款利息增加及银行存款减少致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4、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185.51万元,增长321.39%,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1,704.72万元、2,546.76万元、1,655.05万元,分别减少173.65%,115.61%,95.93%,主要系本期生产运营费用增加、三季度高温季节主要产品系统停产检修维修费用增加致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862.49万元,减少68.13%,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及资产处置净收益减少所致。

 7、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20.44万元,减少45.84%,主要系本期捐赠及赞助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8、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515.66万元,减少121.45%,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9、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减少376.06万元,减少708.20%,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0、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0.048元,减少96.00%,主要系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1、本报告期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031.11万元、1,655.05万元,分别减少114.21%、95.93%,主要系本期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增加1,109.08万元,增长484.0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减少1,001.92万元,减少52.75%,主要系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3、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456.44万元,减少901.33%,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以及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31.33万元,减少69.90%,主要系去年同期公司处置部分搬迁设备,本期处置业务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5、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9,379.31万元,减少74.98%,主要系本期部分工程项目已进入安装调试阶段,建设投入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6、本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投资福洹纺织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去年同期无相关业务所致。

 7、本报告期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294.99万元,减少100.00%,主要是去年同期收购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期无相关业务所致。

 8、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0,842.97万元,增长75.67%,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9、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7,418.00万元,增长46.97%,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9,518.00万元,增长85.42%,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1、本报告期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21.78万元,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未支付股利所致。

 12、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4.59万元,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无相关费用所致。

 1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852.83万元,减少81.76%,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4、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去年同期增加0.30万元,增长341.78%,主要系本期美元汇率变化所致。

 15、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增加6,534.00万元,增长52.97%,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减少及银行借款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衡农化”)签订了《供销合同》(合同编号:QH20140625),该合同约定在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公司向琦衡农化销售14,400吨三氯吡啶醇钠,合同金额合计为492,480,000元(含税),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55.04%。该笔供销合同约定逐季增加销售量,2014年下半年销售量与2015年上半年比相对较少。2014年第三季度公司供给琦衡农化的三氯吡啶醇钠产品销售额为75,701,626.94元(含税)。

 (二)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时化工”)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公司及天时化工从2008年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税率政策。

 2011年,公司及天时化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相关证书,公司及天时化工自2011年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税率政策。

 截至本期,公司及天时化工企业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税率政策已到期,目前公司及天时化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通过公示阶段。本期均暂按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并于201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变动不会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9)。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新基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4-066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赵伟建、贾叙东、黄新国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新基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㈠、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㈡、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经营层经充分酝酿,拟订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撤销企业信息部、老厂区留守办公室、能源计量部。

 2、行政事务部更名为办公室,原企业信息部公共关系职能、原老厂区留守办公室管理职能划归办公室。

 3、组建市场部,原企业信息部市场调研职能划归市场部。

 4、调整部分管理机构职能:生产管理办公室职能包括生产调度、工艺管理、设备管理、能源管理、计量管理、基建管理及建筑、装卸、安装等职能;研发部职能包括药物中间体、锂电材料、特种纤维研究等职能;人力资源部增加职工教育职能。

 本次调整后公司共设置21个内部职能管理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审计监察部、证券投资部、财务部、仓储部、采购部、销售部、市场部、安全环保部、质检部、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建设部、研发部、生产管理办公室、生产一部、生产二部、党群工作部、纳米技术应用研究所。

 ㈢、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4-067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钱红林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㈡、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4-069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来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2、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公司已按此准则进行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4、合并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6、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8、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4-068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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